坪山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深圳特区报记者 肖雄鹏 通讯员 刘莹莹 田一汛
01-30 17:31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为适应坪山区城市建设及土地管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加强辖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保障城市规划实施,维护社区股份公司合法权益,近日,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牵头修订的《坪山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经坪山区政府审定印发,于1月29日起正式施行。

《管理办法》共十九条,在2015年原坪山新区出台的《坪山新区非农建设用地城市化后续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非农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明晰了各部门职责分工,有助于提升非农建设用地审批效率,同时对非农建设用地范围调整和指标悬空、土地用途调整和开发、指标分割等进行了优化调整,为非农建设用地后续管理工作提供了更加精细有效的指导。

值得一提的是,《管理办法》立足当前城市土地二次开发的实际,重点补充完善了非农建设用地参与项目实施的管理机制、与其他合法用地重叠处理原则等内容,创新提出公建指标、统建用地、其他合法用地参与土地二次开发的路径,将有力促进城市发展空间腾挪优化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同时,《管理办法》坚持统筹兼顾社会公共利益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权益,进一步拓宽了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方式,有利于盘活非农建设用地指标,提高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切实保障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促进社区经济转型、发展。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将以《管理办法》施行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管理,优化用地审批服务,持续提升空间集约利用水平和能力,以高水平空间治理服务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 刘思凡  二审 麦苗茵  三审 张雪松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肖雄鹏 通讯员 刘莹莹 田一汛)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