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法 | 注意!有“碰瓷”团伙出没,专挑车流高峰时段下手……
深圳普法
01-05 17:05

日常开车出行,最怕遇到的事情之一,可能就是被“碰瓷”!这些“碰瓷”团伙经常以常人意想不到的方式出现,用花样百出的方式牟取非法利益。

在漫画案例中,公交车司机遇到的就是一群经常故意“碰瓷”团伙,他们纠集在一起,为非作恶,制造交通事故并对驾驶员实施敲诈勒索,已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组织,且已涉嫌违反敲诈勒索罪,应当被处以刑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条第二款、第六十六条规定,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称为恶势力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借此案例,普法君也要提醒大家,出行一定要注意安全!若发生交通事故,则要学会按正规流程处理,用法律维护权益,保护自己。

编辑 詹珊珊 审读 曾锐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

(作者:深圳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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