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个!东莞被正式授予“中国诗歌之城”
深圳特区报记者 申卫峰
2023-12-03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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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12月2日下午,让诗歌照亮城市——2023中国(东莞)森林诗歌节开幕式暨大型森林诗会在东莞市谢岗镇银瓶山森林公园举行。开幕式上,中国诗歌学会正式授予东莞“中国诗歌之城”牌匾,授予东莞谢岗“中国诗歌创作基地”牌匾。东莞成为全国第10个、广东首个“中国诗歌之城”。

中国诗歌学会在开幕式上宣读了《关于同意授予东莞市“中国诗歌之城”的决定》《关于同意授予东莞谢岗“中国诗歌创作基地”的决定》。

中国诗歌学会认为,东莞诗歌创作历史悠久,由宋朝发轫,以诗结社、以作品立足,逐渐发展至鼎盛。20世纪80年代以来,东莞还出现了影响全国的“打工诗歌”等群体,是“新工业诗”“生态诗歌”的发祥地和核心区域。经实地考察、调研、评议,中国诗歌学会专家组一致认为东莞诗歌演进有序,成果丰硕,群体递增,是我国诗歌创作、理论研究并举的重要城市,值得各地借鉴,于是决定命名并授予东莞“中国诗歌之城”称号,并希望东莞进一步加强探索、研究东莞诗歌的多样性、广泛性,积极保持已有的诗歌多维度、大向度之势,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发展贡献诗歌方案。

近年来,谢岗镇持续不断推动诗歌文化建设,并依托得天独厚的生态、人文、历史资源,打造“诗歌季”活动,以诗歌形式彰显谢岗镇文化自信。经实地考察、调研、评议,中国诗歌学会专家组成员一致认为谢岗镇诗歌文化活动开展稳健、扎实,为诗歌创作、研究以及传播提供了富有成效的政策支持和实践帮助,于是决定同意与谢岗镇共建“中国诗歌创作基地”,并表示希望谢岗镇继续关心、关注诗歌,夯实谢岗镇自身诗歌的创作和研究,“走出去”和“请进来”并行,以谢岗镇为经纬,深化诗歌为篇章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发展。

编辑 欧阳晨煜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桂桐 三审 张雪松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申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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