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调研行·短评 | 改革向深 法治向前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赵鑫
2023-10-11 09:35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深圳因改革而生,因改革而强,作为深圳改革开放历程的重要参与者,市中级法院伴随着《春天的故事》在深圳这片改革热土唱响法治声音,始终面向深圳所需,聚焦改革所向,不断用法治突破利益藩篱、巩固改革成果,把深圳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城市名片擦得更亮。

专业性是法院的生命线,审判质量是衡量法院工作成效最为基本、最为重要的标准。改革开放带动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分工不断细化,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逐渐提升,迫切需要法院提供更加专业化的司法服务。司法是关乎公平与正义的艺术,法律从“纸”上走向“事”上,需要先在“庭”上求真求实,在审判中完成“法条”向“案件”的过渡。市中级法院把准时代脉搏,开展以审判专业化和审判流程管理为重点的司法改革,在全国率先形成了分工明确、配置全面、管理科学的地方法院机构设置模式和流程管理模式。目前,市中级法院已形成了10个民事审判庭(法庭)的民事审判格局,包括在全国率先成立的金融法庭、破产法庭等,成为全国专业化分工最为精细的法院。

司法为改革护航,改革深入到哪里,司法服务就应该适应到哪里。深圳的许多改革都是“头啖汤”,需要用司法的力量让改革中的“立”更稳固,让改革中的“破”有实感。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大潮涌起。应市场化改革所需,1988年深圳成立全国第一个经济纠纷调解中心,涉外经济审判庭和告诉申诉审判庭正式揭牌。同时,深圳法院还成功审理了国内最早出现的一批合作建房纠纷,合资企业承包纠纷,全国第一宗股票、期货纠纷等新类型案件,为当时的审判工作提供了鲜活案例,也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深圳扎下“深根”。

人民法院为人民,群众的痛点就是司法改革创新的重点。近年来,司法案件总量陡然上升,如何回应人民群众的“告状难”问题,是摆在许多法院面前的“棘手题”。市中级法院注重“抓前端、治未病”能力,在全国率先探索群众诉求服务改革,将原“12368”诉讼服务热线升级为“一号通办”,形成了一套“接诉即办、当天转办、限期反馈、提醒督办、回访评价”的闭环工作机制,将潜在的系列纠纷化解于诉前,实现诉源治理,用司法“速度”和“效度”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改革深处是法治。“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改革只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才能破浪前行。市中级法院植根于改革热土,在深圳波澜壮阔的改革发展史上标注了一个个法治坐标,也将在未来为深圳法治城市示范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原标题《改革向深 法治向前》)

编辑 黄小菊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高原 三审 周斐斐

(作者: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赵鑫)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