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群英榜 | 姚承初:为民鼓与呼的检察官,细节处传递司法温情
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文/图
2023-09-04 16:24
收录于专题:政法群英榜

政法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任。自2016年开展《政法群英榜》专题宣传以来,深圳连续7年共推出245名优秀政法干警先进事迹报道,生动展现深圳政法队伍的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

2023年,深圳市委政法委联合深圳特区报继续推出《政法群英榜》专栏,聚焦政法人物典型事迹,讲述政法英模故事,唱响政法英模赞歌,营造崇尚英模、学习英模、关爱英模的良好社会风尚。今天,《政法群英榜》推出第二期政法人物,讲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姚承初的故事。

姚承初

“在全家感到最难、最绝望的时候,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让我们在寒冬里感受到温暖。”在一宗司法救助案件中,被救助孩子的妈妈握着姚承初的手,声泪俱下。姚承初帮这对母子申请到了司法救助,还联系公益基金会,争取到社会慈善救助。

这是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姚承初处理过的一宗案子。自2002年参加检察工作以来,他历经反贪、侦监、公诉、民行、控申多个工作岗位,近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0余件。无论在哪个岗位,他都时刻提醒自己“要认真工作,为群众实实在在地做一些事情,解决一些问题。”

近年来,姚承初因其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工作表现,屡获大奖。多次获评“深圳市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两次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还在广东省检察系统第八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中,被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22年9月,被中共广东省委授予“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助力深圳环境损害公益诉讼案“首开先河”

在未取得林业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被告人竟将地块上的林木全部砍伐,修建成厂房、道路和铁皮房等建筑,原有植被和林业种植条件遭到彻底破坏。2018年3月,姚承初得知一宗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在院审查起诉,案中被告人在公明街道田寮社区毁林24000余平方米。

姚承初察觉其中存在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况,随即立案调查了该起案件这也是深圳市首例环境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立案后,姚承初带着评估机构人员前往现场山地,踩着泥泞进行调查取样。经调查和评估,鉴定现场生态环境损害费用为人民币218.2573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的事务性费用为人民币28万元。

在姚承初的努力下,经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宝安区检察院以上面两项费用为诉讼请求,向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了麦某培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麦某培赔偿其毁林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评估费用。

最终,法院采信了检察机关出示的所有证据,支持全部诉讼请求。经过姚承初赴看守所提审,说服被告人认罪认罚后,被告人也在一审宣判后当庭表示不上诉,并将环境损害赔偿款人民币两百多万元全部缴交到位。

在后续的市人大代表对深圳市检察机关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代表们评价该案充分体现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改变了环境损害案件只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不追究损害赔偿责任的现状,破解了以往生态破坏、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为今后办理环境损害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成功样本和可复制经验。

此外,姚承初还先后牵头承办多起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如办理校园食品安全系列案杜绝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响应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案窨井盖的整改工作……他为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细致、谨慎、努力周一至周五工作到晚上办理批捕案件,周末到单位加班办理起诉案件。

刚过四十,姚承初却已早生华发。同事拿头发向他打趣,他也回以玩笑:“这每一根白发,都是献给检察事业的青春”。

“解决了这些小问题,就是帮群众办了实事”

“井盖响声太吵了,我家里的老人患上了神经衰弱。”“井盖吵了一晚,孩子晚上休息不好,影响了第二天的考试。”......2021年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关于窨井盖安全问题的“四号检察建议”,姚承初带领办案组启动相关调查。

姚承初发现,路面上的窨井盖由于松动,在车辆轧过时经常发出较大声响于是收集了网络上关于此类问题的大量投诉,并逐一现场核实。

“检察官在马路上踩井盖,会不会有些小题大做了。”一些同事对姚承初做这个事情不太理解。姚承初却认为,检察官面对的问题不一定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问题,也可能是群众急难愁盼的小问题解决了这些小问题,就是帮群众办了实事。对群众投诉调查核实完毕后,姚承初向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发出了检察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在短期内便完成了涉案窨井盖的整改,并承诺加强日常路面巡查,对有问题的窨井盖及时处理。

“楼下的窨井盖不吵了,终于能睡个好觉了。”事后,当看到有群众在之前网络平台的投诉下跟帖留言,姚承初倍感欣慰。

此外,姚承初承办的“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道路无障碍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及“广东督促某区生态环境局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接连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督促整治道路无障碍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是由“道路无障碍设施缺陷致知名残疾公益人士死亡”事件而引发,姚承初作为案件承办人,迅速立案调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在一周内完成对事故现场及周边路口的无障碍设施整治工作。

随后,姚承初带领办案组成员走遍宝安区10个街道,综合运用无人机拍摄、步行查访、乘车巡查等方式对辖区内城市主干道两侧、公共服务场所等区域进行实地检查,共发现无障碍设施隐患点50余处,并据此向全区14家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各单位依法对辖区无障碍设施进行排查、整改,推动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获得全方位显著提升。

最高检称该案“通过个案办理推动系统综合治理,填补监管漏洞,激活配套机制,顺畅衔接机制,实现无障碍立体化改造,为推进城市综合治理、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法治建设大局贡献了检察智慧和检察方案”

“既维护公平正义,又要传递司法温情”

因生活困难,无力承担医疗费用,患有严重脑瘫的5岁彤彤被父亲和奶奶遗弃在医院门口。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认罪认罚。案件告一段落,但事情远远没有结束。

“调查过程中,我们了解到这个孩子病情严重,需要长期治疗,每月要花费数千元治疗费用。”姚承初表示,孩子父亲的工资需要负担房租、全家人的生活开支及孩子的治疗费用,家中老人又患有高血压及肾衰竭,每月入不敷出。而因孩子之前被遗弃在医院,孩子母亲又向医院缴纳了数千元医疗护理费用,经济状况更为窘迫。

经依法审查,姚承初及同事认为这些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于是通知孩子母亲提出救助申请。然而,孩子母亲的第一反应是拒绝的,她表示家里已经给国家添了很多麻烦,不想再申请救助。

姚承初听得出她情绪十分低落,便耐心劝说、积极鼓励孩子母亲提出申请,启动程序进行国家司法救助,向该家庭依法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因为国家司法救助以一次为限,随后我们又联系了深圳某公益基金会,为这对母子争取了社会慈善救助。”姚承初说。

“这个孩子长得白白净净,躺在他妈妈怀里笑眯眯的。”姚承初始终记得事后回访的情形。孩子母亲拉着他的手对他说,在他们全家感到最艰难、最绝望的时候,得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让他们在黑暗里感受到光明,在寒冬里感受到温暖。感觉生活没有以前那么难了。

在那一刻,我深深地感受到检察工作的价值,既维护公平正义,又传递司法温情,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姚承初感慨道。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的认可和期待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姚承初表示,他将继续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传递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情怀与担当,为服务保障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编辑  梁晶晶  审核  吴向阳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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