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补贴已废止,但最高3万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还能申请
读特记者 许娇蛟
2020-08-12 22:37

近日,深圳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废止《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不少人误以为最高补贴 30000 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已停止发放。对此,市人社局澄清,此次废止的租房补贴与最高补贴 30000 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不是一回事,已申请后者的我市新引进人才不必担心。

据悉,2014 年 12 月 1 日,深圳颁布了《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出台了《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向 2015 年 1 月 1 日后新引进入户的附和条件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包括非全日制学历)发放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本科 6000 元 / 人,硕士 9000 元 / 人,博士 12000 元 / 人的。补贴分两次等额发放。

本次废止的就是这一补贴。由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 326 号)删除了《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 273 号)中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相关规定。《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5〕13 号)已无继续执行依据,故有关部门决定予以废止。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 2020 年 3 月 7 日之后我市新引进人才不再发放租房补贴。

2016 年 3 月 23 日深圳出台了《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向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本科 15000 元 / 人,硕士 25000 元 / 人,博士 30000 元 / 人。所有补贴均为一次性发放。这一补贴至今仍然有效,符合条件的人员还能继续申请。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冯进容

(作者:读特记者 许娇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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