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言观社|对街头涂鸦不应“一棒子打死”
苑广阔
2023-03-29 08:36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桥洞、栈道、站台底部等地,成了某些涂鸦爱好者和团队备受青睐的创作天地,因街头涂鸦而造成的破坏市容市貌、扰民等问题屡见不鲜。街头涂鸦是创作还是捣蛋,街头涂鸦的边界在哪里,合法性长期存争议。

街头涂鸦的两面性特别明显。从艺术的角度来看,它往往富有想象力以及视觉冲击力,所以备受一些年轻人的青睐;但是另一方面,街头涂鸦也可能会含有一些不当或违法的内容。特别是,街头涂鸦把各种建筑物、墙体当作自己的创作阵地,但是又往往没有经过建筑物单位或主人的允许,具有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嫌疑。正是因为这样的特点,所以对于街头涂鸦作品的合法性一直存在较大争议。

仔细翻阅我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不难发现,原则上街头涂鸦的行为,在我国城市是不被允许的。如果涂鸦影响市容市貌,甚或是在名胜古迹上乱刻乱画,不仅涉及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如牵涉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损名胜古迹罪等。

但具体到现实中,由于街头涂鸦不管是从艺术形式还是从内容上来看,确实有积极的一面,比如可以作为宣传和教育的方式之一,也可以作为美化城市的方式之一,所以在具体的管理举措上,就不妨采取疏堵结合、分而治之的策略。

所谓疏堵结合、分而治之,就是对于那些内容涉嫌暴力、色情、煽动性的街头涂鸦,必须依照现行法律法规严加处理,不给涂鸦者任何的侥幸心理。同时对于把涂鸦作品画在不该画的地方,对他人财产造成破坏、损害的行为,也要依法处置。但是对于一些正能量内容的涂鸦,则不妨加以引导,通过设立涂鸦墙、举办涂鸦创作大赛、组织涂鸦快闪活动等方式,倡导健康的涂鸦文化,充分发挥其正面作用,同时也给涂鸦爱好者提供合法的涂鸦空间。

涂鸦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有其价值和意义,不宜一概否定和抹杀,而应当把其纳入法治和科学管理的轨道上来,彰显多元文化的魅力。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原标题《察言观社|对街头涂鸦不应“一棒子打死” 》)

编辑 高原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许家宜 三审 张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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