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02-16 21:14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6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骆文智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工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牢记深圳经济特区的使命任务,坚定不移走好中国式现代化之路,聚焦“双区”建设、“双改”示范等重大战略部署,按照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依法履职、担当尽责,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深圳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 秦涵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范锦桦 三审 朱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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