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如何推进政协工作创新发展?专家们这样说
读特记者 周元春 通讯员 袁发勇 张永胜 文/图
2017-09-25 21:43

如何以理论研究推进人民政协工作创新发展?25日,在深圳市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上,14位专家学者、政协委员、机关干部积极发言。

加强制度保障让委员实行监督无后顾之忧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一直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央、全国政协对政协民主监督的明确定位和更高要求,地方政协的民主监督也迎来了大有可为的“窗口期”。

研讨会上,多名与会人员就如何更好开展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建言。

市政协理论研究会秘书长乐正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协商式监督的保障体系,提高协商式监督质量。如参照人大代表的身份保障制度,用法律法规作出明确规定,对政协委员在监督中做到履职免责,确保委员提出批评,发表不同意见的正当权利,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要将政协的民主监督与其他的监督形式相配合,形成监督的“合力”。可以考虑,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将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优势互补,共同发挥作用,达成“协同监督”的效果,把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更加积极有效地向前推进。

南山区政协主席陈军以南山区政协近年来创新委派民主监督员的实践为例指出,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将使政协的民主监督更加有成效。

市政协科教卫体委专职副主任朱惠星则提出,要发挥“监督性专题调研”的“巡视监督”作用,切实加大专项监督力度。他建议,政协要围绕法律法规实施和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落实确定专项监督议题,组织力量,开展监督性专题调研,抓住重点问题,深入一线明察暗访,摸准情况,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如针对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政协可以分成多个专项监督小组,进行专项监督。

“政协民主监督应当是协商性的监督、平等式的监督,是和风细雨式而不是暴风骤雨式的监督,不搞对立,坦诚相见。”市政协委员联络委工作处处长罗建林认为, 要努力探索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新方法,解决民主监督盲目性、表面性和实效性不高的问题。要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大力度,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成效。

市政协办公厅副主任吕漫妮表示,要处理好协商与监督的关系。特别是对于民主监督工作,要有重点地推进,设计具体、专门的抓手。从融合发展的角度出发,既需要在协商、议政中增加监督元素,集成运作各种手段和方式履行政协职能,同时,也需要寓协商于监督之中,在监督中协商、用协商的理念监督。

立法协商减少立法部门化、部门利益化

“从2016年以来,深圳市政协对参与地方立法协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实践和探索,使之成为‘协商在决策之前’的重要内容之一和履行职能的一个新的亮点。”市政协社法民宗委主任李振河表示,到目前为止,深圳市政协已经成功开展了《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等4个项目的立法协商工作。“界别性强和智力密集是政协立法协商工作的组织优势和专业优势,这也让立法协商的建议具有较高的质量,从而真正发挥政协立法协商的作用,受到市人大、市政府的欢迎。”

如何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政协立法协商?李振河建议,要改进立法协商调研机制,建议建立政协专门委员会开展相关专题调研工作机制,或建立与立法部门的联合调研机制,可以减少立法部门化、部门利益化等负面因素影响。同时,李振河建议,针对社会关注的重要地方法规规章组织委员开展“回头看”活动,并将评估情况反馈至立法工作部门。

加设法律界等新的政协界别

福田区政协办公室综合科科长王健提出,当前,政协委员界别设置不尽合理:一是覆盖不够广泛。界别构成不能最大限度地覆盖整个社会群体,尤其是对新阶层、弱势群体和边缘人员的涵盖力度不够。二是结构不够合理。现有部分界别设置交叉重叠、界限模糊。如工商联和经济界,科协和科技界,共青团和青联界,人员构成基本相近乃至重复。部分界别间的委员人数悬殊,少的只有1人,多的则占到委员数的1/3强,极不便于界别活动的开展。

深圳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院长兼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所长黄卫平也关注到这一问题。他建议,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现代化的要求,应该在现有34个界别的基础上,调整政协委员各界别的比例和及时拓展新的界别。如随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和法治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增加这方面政协委员的数量,也可以增设法律界作为新的界别;再如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遴选政协委员的过程中,要注重扩大这方面政协委员的比例,甚至为此设置某些专属界别。

发挥重点提案协商督办的示范效应推动提案办理

提案工作是政协履职的重要抓手。市政协提案委余立功认为,发挥重点提案协商督办的示范效应,是市政协在提案办理协商方面的重要举措。如近年来,市政协持续以书记、市长领衔督办为龙头,引领提案办理协商规范发展。余立功表示,书记、市长领衔督办重点提案,是推动提案意见建议落实的有效途径,也是提案办理协商的最高层次。2010年至今,书记、市长领衔督办的16件重点提案,均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也取得了较好成效。此外,市政协还以市委常委领衔督办和市政府领导阅批为动能,提升集体提案办理协商实效;以主席会议督办为抓手,集聚提案办理协商合力。

龙岗区政协提案委主任吴志敏在发言中指出,对重点提案办理情况实行票决评价的做法是提升提案办理实效的有效手段。

创新政协委员产生和激励机制

研讨会上,与会人员们还对提升政协委员履职能力进行了建言。朱惠星认为,应该从源头上确保委员履职能力,要创新政协委员产生和激励机制。

“首先,要引入政协委员产生竞争机制。为保证政治可靠、参政议政水平高的人才进入政协,建议换届时在党派和有些界别中增加‘竞选’指标。其次,注重培养‘明星委员’。对委员在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中表现突出的要有加分和奖励,要建立和完善对委员管理的激励机制。第三,建立委员届中考察调整机制,使委员始终处于动态管理之中,进一步增强政协组织活力。第四,对政协委员产生方式方法进行立法。建议从更高层面制定‘政协委员产生实施细则’,把委员的产生机制纳入制度化、程序化、法律化的轨道。”

“应该在党的领导下,制定更为公开透明、科学民主的遴选标准和机制,在各界别内部以充分民主协商的方式,遴选出真正社会知名度高、参政议政意愿强、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实绩突出的政协委员候选人以后,由党的统战部门核实、考察,并向全社会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黄卫平建议,要加强对政协委员的培训和考核,尽可能减少缺席率高的现象和“雷人提案”发生率。

【会场同期声】

应当探索和尝试基层政协参与城市治理的方式方法,促进城市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城市治理的终极目标是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因此在城市治理过程中,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政协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完善利益表达的培育机制,恰当鼓励民众的正当利益表达。同时,要健全和发挥监督机制。要抓大放小——重点监督事关社会发展和民生福利的社会建设和管理领域。做到充分监督、全程监督、有效监督。

——盐田区政协常委赵广群

深圳口述史编制是发挥政协文史优势,讲好深圳故事,弘扬深圳精神,为深圳在新起点上再创新局凝聚力量而进行的探索与尝试。在此过程中,深圳市政协探索出了编制口述史的新路,如在人物选择上,既关注“高大上”又注重“草根”阶层,如的士司机、生产线上的工人、环卫工人等代表,百人百业,百人百梦,体现社会多元广泛性。 同时,在客观真实基础上,注重可读性,引起读者共鸣。每一位口述者既讲述个人在深圳创业发展的精彩故事,又反映所属单位、所处行业的发展变化。能够“一石激起千层浪”,激发广泛的社会共鸣。

——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专职副主任柳光敏

要拓展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载体。集成用好传统的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专项监督等形式,加大监督性内容比重。适应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的要求,探索更加灵活、丰富的监督方式载体。比如,推进协商与监督对接,对协商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民主监督;规范和加强民主评议,适当扩大评议范围,运用专门评议方式;推动政协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相结合。

——市政协办公厅研究室主任练佳其

编辑 张颖

(作者:读特记者 周元春 通讯员 袁发勇 张永胜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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