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22号)
深圳市光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11-13 09:18

深圳市光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22号)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12日起,光明区在公明街道划定高风险区和低风险区。

一、高风险区

将光明区公明街道公明社区明安街13号平安公寓A栋、B栋范围划为高风险区。

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区域内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

将光明区公明街道(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

实行防范措施,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12日14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风险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公明街道0755-27733315;公明社区0755-27100555。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光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2日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22号)》)

见习编辑 秦涵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张雪松 三审 刘思敏

(作者:深圳市光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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