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不仅在财政工作中算无遗漏,普法工作也一样“很秀”!
深法宣
2022-08-29 14:34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在财政部、省财政厅、市委、市政府的精心指导下,为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践行《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赋予的重大使命,深圳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八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自身工作职责,逐步提升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能力,逐渐增强公民和法人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为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领导组织,全面谋划法治财政建设工作

近年来,市财政局局党组加强普法工作领导部署,成立深圳市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法规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为深圳市财政法治工作及财政普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包括五年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局党组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按照规定,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列为局党组书记、局长主要负责人职责,在局党组领导班子分工中,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并定期听取法治财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普法责任,建设高效普法工作机制

为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切实做好市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财政局积极制定普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强化分工,压实责任。

(一)制定《深圳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把握普法大方向。根据财政部关于《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及中共深圳市委关于《法治深圳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市财政局制定并印发了《深圳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财税及相关法律法规,强调学习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注册会计师条例等特区法律法规;

二是学习宣传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本市中心工作,宣传与推动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等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配套制度。

(二)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表,细化分工责任。市财政局在财政管理、业务服务过程中紧扣自身职责,在充分征集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省、市的各项普法工作要求制定了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表,明确了普法工作的完成时间节点及责任处室。

三、加强能力内化,组织开展局内学法用法

(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财政局持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的形式,邀请深圳法学院教授就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题宣讲。同时,市财政局在全员干部培训中设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项课题,充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市财政局还举办了“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学习与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干部大会,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学习《宪法》

2021年12月,市财政局充分利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和四个“宪法宣传周”,紧紧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开展宪法周宣传活动。

一是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依法治国人人有责”“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法治宣传标语。

二是在市财政局办公楼一楼大厅显示屏滚动播放与宪法宣传相关的法治宣传标语及相关宣传内容。

三是在市财政局“智慧财政”行政办公系统以PPT方式发布宪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相关内容,讲解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宣誓、宪法日设立意义、宪法修改内容及意义。四是在局内各支部会议中开展宪法周宣讲活动。

(三)学习《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市财政局开展了“走进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在智慧财政行政办公系统以PPT方式发布民法典宣传图片,解读部分法律条文,包括《民法典》的制定、基本原则、具体条款等。

二是选取涉及财政工作以及公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条款,包括财产安全、生命健康、信息保护、权利维护等,以“条文解读”+“普法讲堂”的形式进行讲解。三是通过采取每周一和周四定期发布的方式,持续普法。

(四)学习《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并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为全面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准确把握并贯彻执行相关要求,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本次培训以现场培训和视频直播方式进行,各区财政局设置分会场,参与培训的人员有市财政局局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各区财政局局领导和业务骨干,共计约200余人。

培训从深圳市执法情况、《行政处罚法》修订情况、一线执法的关注点以及下一步计划等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与解读。从行政处罚制度进步、健全行政处罚规则、完善行政处罚程序三个方面强调了一线执法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为将新《行政处罚法》落实到行政执法工作的相关领域和各个环节提出了下一步建议,提供了重要指导。

2021年4月,市财政局召开《行政处罚法》研讨交流会,邀请业界专家,与局内各执法处室和执法人员一同深入研究探讨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本次交流会围绕“财政行政处罚若干实务问题”主题,对处罚案件的形成、行政处罚的实施和其他实务问题进行了讲解,还针对近期遇到的重大处罚案件开展案例研讨,明确调查重点、处理方式和处罚注意事项等。

(五)学习预算绩效管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为提高市级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更好地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市本级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工作实际,市财政局于2021年6月—11月,举办了市级预算单位财会人员业务提升培训班,共安排4期,每期培训时间为3天,讲解预算绩效管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并开设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政策采购政策解读等课程,用案例实操和政策理论丰富课堂,并设随堂业务解答。

(六)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更好地发挥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与运用,加快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市财政局举办了2021年度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活动。

本次培训为“线上+线下”同步授课,市区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负责同志近3000人在线同步观看了授课直播。培训会对《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安排市财政局、深圳交易集团业务骨干分别对政府采购政策、采购相关系统、采购业务流程等方面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七)学习会计准则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为推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年度内控报告编报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各区财政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市财政局于2021年2月5日举办了为期一天的全市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网络培训。

深圳市级及各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含一级、二级、三级部门预算单位,未纳入预决算报告编制范围内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内控管理人员,以及市、区财政部门相关人员约8000多人参加培训。培训对《〈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3号》《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等重点难点进行讲解;对深圳市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要求及操作系统进行讲解,并明确了2020年度内控报告质量考核评比标准。本次培训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参训人员可无限次回看培训内容,累计观看人次达到34245人次,单向课程最高观看人次达到10856人次。2022年1月7日,市财政局再度举行了此培训。

(八)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条例

2022年5月,市财政局在全市各级工会财会人员业务培训班线上课程讲授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相关课程,以条例解读、案例研讨、疑难会诊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夯实全市各级工会财会人员国有资产业务理论基础,切实提高工作能力。

四、举办专题培训,提升财政干部业务能力

(一)组织信息公开制度解读培训

2022年7月5日,市财政局组织局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的相关干部,通过现场培训的方式开展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专题培训。本次培训邀请了业界专家为市财政局带来了主题为《政府信息公开若干实务问题》的普法培训,培训围绕新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要变化、面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的基本思路、程序性问题及复议诉讼中的应对等问题。

(二)组织公平竞争审查培训

作为深圳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的副召集人单位,为高度重视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各项要求,2022年7月初,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培训,以国办督查室对深圳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关于公平竞争督查情况为切入点,梳理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法规,解读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审查标准,重点解读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提出的新要求,结合典型案例诠释了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等。

(三)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与执法系统专题培训

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法定权利,市财政局举办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与执法系统专题培训,市、区财政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中详细讲解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及典型案例、执法系统的操作和使用等。

五、组织社会面普法,提高社会财政法治意识

(一)积极服务人大代表并向人大代表宣讲解读相关政策

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党组关于做好服务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工作的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凝聚沟通合力,不断提升服务代表委员工作质效。有效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升财政治理水平。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的多场调研座谈会上,市财政局分别就税收优惠政策、深圳市地方债管理政策、深圳市本级预算政策等内容向市人大代表进行了宣讲和解读。

(二)作为企业合规第三方管委会成员推动社会合规意识提升

2021年6月,在最高检、司法部、财政部等九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后,7月23日,深圳市出台《关于印发<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及第三方监控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明确,市财政局为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成员。自企业合规第三方管委会成立以来,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深圳市第三方机制取得良好效果,通过举办“深圳市钻石行业反走私专项合规宣讲会”等宣传讲座,同时依据实际办理案件,总结企业合规典型案例,提升社会合规意识,营造良好企业合规环境。

(三)通过财政执法工作开展日常普法

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市财政局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注重将普法宣传贯彻于财政执法工作全过程,通过调查取证、征求意见、处理处罚等执法环节,向执法对象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运用法制审核机制推行制作“说理式执法文书”,在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同时提高执法遵从度;以规范执法力促广泛普法,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法治意识,规范执业行为。

(四)面向纳税人组织税法普法

2021年10月,市财政局开展了“税法普法暨减税降费政策”线上直播宣讲活动,面向全市所有企事业单位财税业务人员宣讲2021年正式实施的《契税法》及国家出台的支持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契税法》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很高。同时,国家继续实施直接面向市场主体的宏观政策,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减税政策,助力市场主体青山常在、生机盎然,推动高质量发展。为落实好各项税法和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结合疫情防控的要求,市财政局创新服务企业形式,线上解读税收政策,加快推动惠企政策实实在在地惠及企业。据统计,超5万人次参与本次活动。

(五)票据管理普法

2021年3月5日,市财政局举办了主题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广和应用财政电子票据”的直播活动,市财政局首先介绍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意义及电子票据应用现状,并表示,自2019年1月启动深圳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以来,市财政局积极先行先试,联合交通、民政、住建、医保等数十个职能部门,对接全市2000余家单位的、超过300套业务管理系统,逐步实现财政电子票据的流程全打通、种类全覆盖、市区全应用,落实了“数字政府”与“智慧城市”建设要求,进一步打破了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打通了信息传输的“最后一公里”。活动现场,企业和社团代表联系自身用票体验及行业发展实际,在政策、具体业务处理等方面积极提出问题,市财政局逐一作了细致解答。同时,市财政局在日常办理票据领用、核销等业务过程中,全年常态化宣传财政票据政策规定。在“深圳财政”微信公众号也发布了《财政电子票据可直接报销!这些重大变化要清楚》《紧扣“五个坚持”全面深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等文章。

(六)政府采购典型案例普法

市财政局通过对行政执法的案例进行梳理,整理出有代表性、警示意义的案例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开宣传,如“T公司在‘XX防火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案”“C事务所在‘XX审计专项’项目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提供虚假情况案”“L公司在‘XX社会停车场运营维护’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案”等等。

(七)开展“深圳市2021—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暨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守诺培训会”

为持续优化深圳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引导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规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高供应商的诚信守诺意识,2021年12月24日下午,由市财政局主办,深圳市政府采购协会协办,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深圳市2021—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暨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守诺培训会”。会上,诚信企业代表及行业协会代表分别发言;诚信企业代表向市财政局递交了《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市财政局采购办现场介绍了深圳市出台的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通过“以案释法”,就供应商如何规范有效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作了政策宣讲,重点讲解了政府采购活动中常见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12类常见违法行为,以及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6大法律误区。本场活动线上线下超过1000家供应商参加了培训。

六、创新普法形式,灵活应对疫情严峻挑战

为扎实有效推进普法工作,市财政局通过多渠道、采用多形式进行普法。一是采用“深圳财政”微信公众号、直播等渠道,开展线上普法,用最便利、最直观的方式为群众开展普法。二是利用视频直播等新形式进行普法,与税法普法、资产管理、预算管理、会计管理等业务结合,在更大范围开展普法活动。三是在法院协助下,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分批组织各业务处室特别是执法处室骨干,旁听典型行政执法案件庭审活动,加强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


编辑 伍偲 审核 刘杰 邹远先

(作者:深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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