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飞”无人机穿越铁路高架桥,一男子被行政处罚
深圳特区报记者 严俊伟 通讯员 李婷
2022-07-25 17:09

广铁警方7月25日消息,近日一男子在高铁线路禁飞区升放无人机,被铁路民警当场查获。因“黑飞”行为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违法人员毛某被广州铁路警方行政处罚。

7月20日13时30分许,广州南站派出所民警在开展线路巡查时,发现在京广高铁线路K2288+360M处高架桥上空 ,有一台无人机在飞行,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调查。随后,民警在附近的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三山长江路发现3名男子,其中1名男子正手持连接手机的操作手柄,在他们头顶上空百余米处,一台无人机仍在徐徐飞行。民警当即制止他们的“黑飞”行为,并将3人依法传唤至广州南站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操作无人机的男子姓毛,从事广告视频制作职业,同时也是一名无人机摄影爱好者。当天,毛某和两名同事前往某商业住宅区拍摄宣传片,在完成部分拍摄任务后,3人返程经长江路时,毛某见天空晴朗、风景秀美,便驻足放飞无人机,想要拍摄一组更加立体、独具一格的航拍画面。无人机飞越眼前的铁路高架桥后不久,就被巡逻的铁路民警发现,赶到现场后,民警立即叫停了毛某的“黑飞”行为。

经了解,3名男子皆称不知所飞行区域为禁飞区,民警告知包括飞越高架桥的“黑飞”行为在内,任何未经许可的,在铁路车站、线路周边的无人机飞行都属于非法行为。经民警教育,毛某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当即删除违法拍摄的视频,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百米范围内严禁放飞鸟类、升放无人驾驶航空器或者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漂浮物体。”办案民警介绍说,“‘黑飞’是一种俗称,不经过申报和审批的无人机飞行,都属于‘黑飞’范畴。”根据《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及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毛某的行为构成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广州铁路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另对同行的梅某、甘某,民警也同时给予了口头教育。

据了解,这已经是广州铁路警方夏季治安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查处的第2起“黑飞”违法案件,7月14日,刘某在珠海某地拍摄商业宣传片时,因操作失误造成无人机坠入铁路轨道路肩,所幸未影响行车,刘某被行政处罚。

(本文由广铁警方供图)

(原标题《“黑飞”无人机穿越铁路高架桥,男子被行政处罚》)

编辑 采访-黄泽霖审读 吴剑林审核 编辑-李怡天(客户端),编辑-关越(客户端)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严俊伟 通讯员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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