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新湖街道送法进景区
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陈力源 梁永康 文/图
2022-05-26 20:00
收录于专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景区开放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景区开放需要履行什么义务?面对旅游时出现的意外情况,旅游从业人员该如何应对处理?如何才能更好的保障游客、景区的权益?如何才能更好的依法经营……近日,新湖街道综合治理办邀请专业律师走进光明欢乐田园旅游景区,开展“法治护航·与企同行”的专题培训会,园区副总经理、相关管理人员及一线服务人员3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中,律师围绕旅游企业在经营中的所涉及的十个法律问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阐述,特别是针对《民法典》对旅游行业带来的变化展开重点分析,从对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两个维度就隐私权与信息保护、旅游经营管理依据、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浅出地讲解,并运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参培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随后,现场工作人员向在座的经营管理者和职工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及《民法典》书籍,并进行了相关法律知识互动,为企业和个人遇到的法律难题解疑释惑,积极引导景区经营管理者和职工提高法律意识及防范风险意识。

光明欢乐田园景区负责人表示,培训中律师运用的案例都是景区日常经营中可能遇到的情况,通过此次普法课掌握了很多平时忽略的法律知识,在今后的经营中会根据律师的提示建议进一步改进。近年来,新湖街道多次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景区”等活动,有效解决了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升了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素养,推动了民法典走进企业、走近群众。

编辑 昌慧 审核 汪新林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陈力源 梁永康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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