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年4月12日在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2022-05-08 08:12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小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全市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和旁听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紧紧围绕市第七次党代会部署和市委“1+10+10”工作安排,着力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建设,为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主动融入工作大局,全力保障特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坚持服务大局第一使命,主动作为、能动履职,积极助力深圳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全力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开展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涉黑涉恶以及严重暴力等犯罪,批捕1648人,起诉1781人。依法提前介入、快速办理“5·17”市二医院暴力伤医案、光明区尹某等人私改112户燃气管道案等一批重点刑事案件,以快捷高效的司法行动,及时回应社会重大关切。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实行12309检察服务热线24小时接听,坚持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办理来信来访13607件,两级院检察长包案办理重大信访案件157件。市检察院和宝安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主动服务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坚持平等保护,一视同仁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采取更加灵活务实的司法措施,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不捕102人,不诉97人;深入开展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活动,办理案件293件。积极服务科技创新,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出台商业秘密“两法衔接”实施办法,依法严惩知识产权犯罪,批捕297人,起诉435人,南山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等侵犯著作权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建立技术调查官和专家辅助人制度,打造“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技术调查官+专家辅助人”复合型办案团队,专业化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大幅缩短维权周期、降低维权成本。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证监部门会签合作备忘录,依法严惩洗钱、证券期货以及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批捕541人,起诉448人,依法办理“前海汇能”案、“小牛资本”案等一批特大案件。

积极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努力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办理案件16071件,量刑建议采纳率超过94%。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危险作业、妨害安全驾驶等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批捕17人,起诉28人。积极推进网络空间治理,发布全国首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检察白皮书》,依法惩治网络犯罪,批捕1572人,起诉2486人,办理了“汇金所”82人特大电信诈骗案。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推动堵塞管理漏洞、提升治理水平,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5份。积极融入法治乡村建设,深汕特别合作区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系列工作意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普法宣讲295场,以案释法传播法治文化。

持续加强民生检察工作。保障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坚决贯彻市委统一部署,迅速动员组织检察人员投入一线抗疫,与全市人民同舟共济、共克时艰;依法打击涉疫犯罪,突出惩治走私冻品犯罪,阻断疫情传播链条,批捕70人,起诉91人。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惩治盗抢骗、食药环、黄赌毒等犯罪,批捕6170人,起诉8317人。龙华区检察院办理了杨某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提出10倍惩罚性赔偿金170万元的诉讼请求。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面推开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制定“被性侵未成年人精准保护深圳标准”,制发“督促监护令”66份,努力呵护好祖国的未来。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福田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关注特殊群体保护,依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组织残疾人乞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批捕276人,起诉346人;及时救助因案致贫返贫的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438万元,让法治阳光温暖人心。

二、着力维护公平正义,积极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质效提升。全年受理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24128人,受理审查起诉26459人。从办案情况看,近年来全市刑事犯罪总体呈下降态势,受理审查起诉人数较五年前下降25.9%,社会治安持续好转。严格依法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13201人,起诉20920人;不捕10916人、不诉3904人,不捕率位居全省第一,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得到有效贯彻。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50件、撤案49件,纠正漏捕36人、漏诉160人,纠正不规范侦查行为914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法院改判22件,2起案件被评为全省刑事抗诉十大精品案例。针对“广文所”系列案法律适用问题提出抗诉,法院终审将涉案人员由非法经营罪改判为诈骗罪,做到罚当其罪。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全面推开巡回检察工作,纠正刑罚执行不当1923件,“纸面服刑”“收押难”“送监难”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加强监检衔接配合,依法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84人,已提起公诉53人;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立案13人,办案量位居全省前列。

民事检察力度增强。受理民事监督案件1540件,同比上升104%。加强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提出或提请抗诉2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87件;对民事审判及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46件。加强类案监督,推动破解“类案不同判”问题,规范司法行为,制发类案检察建议402份,采纳率95%。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办理案件10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9件。针对夏某诉刘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涉嫌虚假诉讼问题,立案审查69件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全部获得采纳。坚持维护司法公正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在强化法律监督的同时,对法院正确的裁判,依法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1051件。

行政检察打开新局。受理行政监督案件867件,同比上升112%。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理案件495件,制发检察建议129件,采纳率100%。盐田区检察院办理了何某“无辜被罚款”案,依法建议法院再审,督促交管部门撤销错误处罚,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追究冒用身份者王某的刑事责任。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努力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办理案件53件。坪山区检察院办理了某食品企业行政纠纷监督案,督促行政机关撤销70万元处罚决定,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探索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开展行政拘留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行为专项监督,推动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91件。办理了天某科技等公司逃避行政处罚案,督促行政机关撤销注销登记,追缴非税收入1220万元。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79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485件,提起诉讼24件。积极拓展案件范围,围绕燃气安全、无障碍出行设施、窨井盖规范管理、校园监控设备管理、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养犬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案件438件。宝安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道路无障碍设施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落实特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规定,推动设立生态环境公益基金,支持市生态环境局提起全省首例行政机关起诉的民事公益诉讼。着力维护国防军事利益和军人权益,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红色革命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与广州军事检察院、驻港部队军事检察院建立军地协作机制,快速办理了驻深某部军事用地确权案。强化区域协作,支持前海检察院与南沙、横琴检察院建立海洋环境保护机制,努力让环珠江口海域更清澈、更美丽。

三、聚焦法治先行示范,着力打造新时代检察改革新品牌

积极贯彻中央“两个意见”和“前海方案”,深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推动法治城市示范建设的决定》,努力以改革创新为检察工作赋能。

全面推开企业合规改革。将市、区两级检察院全部纳入试点范围,成立企业合规办公室,制定企业合规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联合市司法局选任第三方监控人,组建讲师团开展宣讲,发布典型案例,初步形成“五个一”的企业合规深圳模式。全市检察机关办理企业合规案件60件,约占全国的1/10、全省的4/5,2个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企业合规十大典型案例。一批涉案企业通过合规整改,重获生机,步入健康发展轨道,呈现了“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良好效果。

推动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健全派驻检察工作机制,在公安机关的支持配合下,市、区两级检察院分别在同级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建立侦查机关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机制,与市公安局、海警局以及深圳海关缉私局会签办法,促进提高办案质效。完善检法监督协作机制,前海检察院推动前海法院出台接受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规定,龙岗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建立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协作机制。完善羁押强制措施适用机制,推广宝安区检察院的做法,发挥提前介入侦查、捕诉一体等制度优势,推动审前羁押率从1月的73.9%下降至12月的34.6%。

完善服务前海合作区改革开放工作机制。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前海专项工作专班,出台服务保障前海合作区改革开放的18条举措,明确支持前海检察院探索完善海洋检察工作机制、推进特殊类案跨行政区划管辖,积极发挥前海检察院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的“桥头堡”作用。高标准推进法治前海研究基地建设,制定支持研究基地开展工作的12条意见,联合省检察院聘任研究员、兼职研究员27人,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8篇,出版专著1部,推动打造粤港澳执法司法实践与理论交流平台。

四、坚持政治强检,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更加重视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统筹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市委巡察整改等工作,锤炼过硬本领,勇于担当作为。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全过程。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力量,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实施全员政治轮训,组织开展主题党日等教育活动1400余场,推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229项。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市理论学习专项工作示范点。积极配合开展市委巡察,诚恳接受反馈意见,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落实中央部署,聚焦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建立健全工作制度303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组织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公务接待督察整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全年组织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412件,谈话提醒217人次,党纪政务处分15人。

持续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加强“铸魂赋能”,分级分类开展精准培训,组织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注重在大案要案办理、改革攻坚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淬炼本领、增长才干。实施素质培养“雏鹰计划”,对年轻干部实行“上派下挂”,对新入职人员强化思政和业务指导,加强“传帮带”,提升综合素能。做细做实业绩考核,围绕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三项指标,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倒逼提升履职能力。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出台加强检察理论研究的意见,推动办案、研究互促共进。全年有31人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人才库,10人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标兵、能手;21个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精品案例;全省检察理论研讨会获奖论文数量位居第一。

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强基导向,结合基层换届工作,选齐配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有效改善班子年龄结构,提升专业化水平。深入开展“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和“一院两品”创建工作,推进院领导挂点基层机制,引导基层检察院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品牌。光明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先进单位。扎实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研发运行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市检察院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研发创新基地。

五、自觉接受监督制约,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积极拓展接受监督制约渠道,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15件,逐一办理并答复人大代表审议意见322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活动329人次,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研发运行“深圳检察印迹”平台,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检察工作专属档案,实现精细联络、精准联络。探索建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列席检委会制度,提升业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龙岗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检委会讨论案件3件。

更加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在加强法律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更换承办人重新审查;对法院判决无罪的公诉案件以及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的案件,逐案开展评查。注重发挥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作用,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上线运行互联网阅卷系统,全年听取律师意见1.6万次,提供律师阅卷13.3万余卷。

更加自觉深化检务公开。全面推行检察听证,对重大争议或影响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群众等参与听证,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全年组织听证190件,宝安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某部门履职案被评为全国检察听证典型案例。强化信息公开,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案件信息、办案数据、工作动态2.9万条。市检察院新媒体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政法新媒体,市检察院和罗湖、福田、南山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2021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经过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市委巡察整改全方位的洗礼,检察工作政治方向更加坚定,服务大局理念更加牢固,法律监督更加有力,检察改革更加深入,检察队伍精神面貌更加昂扬向上。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如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还有差距;司法理念更新还不够到位,能动检察、双赢多赢共赢等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司法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检察队伍建设还有薄弱环节,违纪违法行为仍有发生;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继续全面落实中央“两个意见”,紧紧围绕市委七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按照全市检察工作“1+9+N”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深圳法律监督工作,加快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努力为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贡献更加有力的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以更实举措服务“双区”建设。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严惩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经济金融犯罪、信息网络犯罪,加强诉源治理,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深圳。积极参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支持前海检察院创新发展,推动构建海洋中心城市司法保护体系,更好地服务前海改革开放。

二是以更高标准加强法律监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定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强化当事人权利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精准性,推动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惩治机制,积极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法律监督。稳步拓展公益诉讼范围,积极办理城市安全、数据安全、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加快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研发创新基地建设,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三是以更大力度推进检察改革。深化企业合规改革,积极稳妥拓展适用范围,健全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等配套机制。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推动执法司法信息互联共享。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介入重大公共事件工作机制,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创新轻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推动司法工作全程提速。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依法追诉犯罪同时,对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构筑新型检律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检察听证、涉法涉诉信访处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是以更严要求强化自身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制定实施人才强检工作规划,完善业务培训机制,打造过硬监督能力。坚持严字当头,强化检务监督,深入整治“四风”,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引导检察人员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加强检察管理,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完善检察人员业绩考评体系。深入开展“争创模范机关、争建五星支部、争做五星党员”行动,扎实推进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不断夯实特区检察事业行稳致远的根基。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征程要有新作为。本次会议后,我们将认真落实各位代表的审议意见,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改进工作,埋头苦干、勇毅前行,追求极致、争当示范,奋力开创特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编辑 (冻结)吴徐美审读 刘春生审核 编辑-郑蔚珩(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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