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了解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相关内容,及时更新执法人员的知识储备,提升坪山区卫生监督所行政执法队伍水平,日前,坪山卫监组织卫生监督员参加深圳市卫生健康委举办的《医师法》线上专题培训。
此次培训由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医协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邓利强主讲,从《医师法》总则、考试和注册、执业规则、培训和考核、保障措施、法律责任6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讲解梳理,并重点强调了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及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还介绍了此次《医师法》修改的内容,包括保障医师合法权益及待遇、完善医师职责和义务、完善了法律责任等等。
据了解,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医改不断深入推进,医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今年8月20日,国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新版《医师法》是对现行《执业医师法》实施以来存在的立法缺陷和短板进行了全面补充和修改,新法强调了将弘扬医师崇高职业精神等新理念入法、增加保障措施等等,顺应时代发展,如第二十七条就提出:“国家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医师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又如第四十四条:“对从事传染病防治、放射医学和精神卫生工作以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津贴。津贴标准应当定期调整。”
培训会上,坪山卫监执法人员认真听讲,进一步增加了对新《医师法》的认识,并在会后参加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解读线上考试,巩固学习成果,为今后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提供了新的方向。
(来源:晶报APP)
编辑 姚静霞 审核 谭凤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