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毛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深圳特区报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王佳淑 王迪
2021-10-15 16:57

2021年10月15日,深圳龙华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案件,被告人毛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协助组织卖淫罪,数罪并罚,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一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毛某参加以谢雨行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盘踞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一带,实施了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协助组织卖淫、故意伤害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攫取了大量非法财物,为非作歹,操纵破坏基层村民自治组织换届选举,横行乡里,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被告人毛某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积极参加者,直接参与实施了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协助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

被告人毛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

此次公开宣判被告人毛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展示了龙华法院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深挖彻查、依法查处和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除恶必尽”的决心与担当。

接下来,龙华法院将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工作,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持续保持扫黑除恶工作重心不移、靶心不变、聚焦不散、力度不减,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放在首位,坚决不让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为平安龙华建设持续发力。

(原标题《扫黑除恶|深圳龙华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毛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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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王佳淑 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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