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为何榴莲不让带上地铁?地铁回应:因为有异味,带尖刺
读特记者 王小虎
2020-05-27 18:09

近日,有网友网上发帖询问:“榴莲不让带上地铁是为何?为何同事同一天带榴莲上了地铁,我的就不可以带?有相关文件吗?”

5月27日,记者就网友的问题,电话咨询了深圳地铁安检部门,工作人员回应称,榴莲属于有异味的水果,而且榴莲外壳有尖刺,带上地铁会影响其他乘客。记者追问还有哪些水果或物品不能带上地铁,乘客可以通过什么渠道提前知悉时,工作人员说,可以询问各地铁口的安检人员,也可以查询《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其中有相关禁带物品的规定。

随后,记者查询了该管理办法,第31条“禁止携带以下动物、物品进站乘车”的第4款规定——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或者无包装易碎的物品,未能妥善包装的肉制品及其他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禁止携带。该办法还明示,禁止入站的物品样式和目录,由市公安机关会同主管部门公告,并由运营单位在车站内予以张贴、陈列。

除了公众熟知的易燃易爆物品、宠物等活体动物和管制刀具外,充气气球、尖锐物品等有安全隐患的物品,也在禁止携带之列。

记者走访发现,有不少带小孩的市民,因为不知道气球也在被禁止携带之列,而在安检口被拦下。

编辑 董雯静

(作者:读特记者 王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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