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秩序,保障坪山区居住用地供应,拟对[坪山坪环地区]法定图则07-05-2、07-06-1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坪山坪环地区]法定图则,07-05-2地块用地面积为45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四类居住用地(R4),备注为现状保留;07-06-1地块用地面积为1521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3.5,备注为规划,配套18班幼儿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邮政所、社区管理用房、社区菜市场。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将[坪山坪环地区]法定图则07-05-2、07-06-1地块重新优化整合为07-06-1地块,用地面积为14082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调整为4.5,配建人才住房或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300平方米)、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750平方米)、邮政所(建筑面积15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同时在地块南侧增加东西走向宽度12米的市政支路。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
3.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体育一路1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体育一路与创美路交汇处西南角(马峦街道办事处以北)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25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8),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883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