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黍好辛苦!2016年因公牺牲6名民警都是积劳成疾猝死
记者 严俊伟 通讯员 曾祥龙
2016-04-20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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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盾牌,热血铸就!记者19日独家获悉,从2013至2015年三年里广东公安民警因公牺牲78人,其中烈士1人,每年因公负伤逾600人。在社会治安形势复杂严峻、公安保卫工作繁重艰巨的情况下,广大基层一线警察蜀黍经常加班加点,长期超负荷工作,精神高度紧张,身心非常疲惫,许多民警积劳成疾,公安队伍中患病人员大量增加,累倒在工作岗位上的现象时有发生。广东公安警力约18万,这支约占全国警力十分之一的队伍,为捍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打击违法犯罪,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和牺牲。据统计,新中国成立以来,广东公安民警因公牺牲1116人,其中烈士507人。

根据统计,广东民警因公牺牲情况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因积劳成疾在工作岗位猝死的人数居高不下。积劳成疾民警有62人,占80%。2016年至今因公牺牲的6名民警,全部都是因积劳成疾猝死。

二是因公牺牲民警年龄大都在40至50岁之间。平均年龄为46岁。

三是治安和交警警种牺牲人数最多。其中治安33人,占42%;交警15人,占19%。四是治安情况复杂、工作任务繁重艰巨的地方牺牲人数较多。广州、佛山、惠州、江门各7人(各占8.9%),湛江6人(占7.6%),深圳、韶关各5人(各占6.4%),汕尾、茂名、清远各4人(各占5.1%),汕头、河源、潮州、揭阳各3人(各占3.8%),梅州、东莞、中山、肇庆各2人(各占2.5%),珠海、省厅各1人(各占1.2%)。从民警伤亡情况分析,在执法执勤中负伤的民警人数比例较大,且主要集中在基层一线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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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一线民警需要更多的关爱,通过对近三年的情况分析,民警因积劳成疾因公牺牲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是部分基层一线民警,特别是派出所、交警、刑警、巡警等警种,长期超负荷工作,生活没有规律,思想高度紧张,长期处于疲劳状态,导致机体功能紊乱,免疫力严重降低,易积劳成疾,诱发心脑血管疾病。

二是部分地方基层民警医疗难以保障,致使民警有病得不到及时医治,造成部分民警小病不治疗,久而久之酿成大病、重病的现象。此外,部分民警健康意识不强,个别民警忙于工作而不参加单位组织的身体健康检查,导致未能及时发现疾病,错过治疗的最佳时机。

交警可以说是连续三年牺牲民警最多的警种,截至2015年底全省21个地市级有22个交警支队(其中顺德交警大队参照支队管理),实有交通民警21032人,其中一线执勤民警17466人。 2013年至2015年,公安交通民警因公牺牲17人,其中道路执勤执法4人,处理事故1人,工作岗位突发疾病11人;因公受伤民警共1128人,其中涉及执勤715人,处理交通事故84人,工作岗位突发疾病60人。

交警蜀黍的繁重工作有目共睹: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广东省道路通车里程、机动车和驾驶人增长迅猛,截至2015年底,全省机动车保有量超过2520万辆,比2014年同期增加124多万辆;驾驶人数量达到2874.7万,比去年同期增加232.7万人;道路总里程为22多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7018公里,全国排名第一。

与此同时,交警力量严重不足及执法环境因素等带来的队伍问题十分突出:

一是各地交警普遍超负荷工作。近年来,我省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数量以平均每年8%的幅度增长。但警力几乎没有增长,部分地市甚至出现负增长,现有警力难以适应交通管理发展的需要。特别是高速公路,警力不足的问题尤为突出。按照国家高速公路每公里配备0.5-1.2人的标准,我省仅0.34。据统计,目前,我省平均每名交警管辖道路8.4公里、机动车906辆、驾驶人952名,管理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工作量分别较10年前增长了3.7倍和2.2倍。大量交通违法处理、路面交通疏导、大型活动警保卫以及交通安全宣教等工作,致使基层交警经常处于超负荷的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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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交警队伍老龄化严重。交警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老龄化严重,目前全省交警队伍中50岁以上的2677人,占12%;40-50岁的7097人,占31.8%,40岁以上的交警人数占了总人数的一半以上。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老龄化更加明显,如汕头交警平均年龄46.03岁,揭阳交警平均年龄45岁。

三是交警队伍健康状况堪忧。基层交警长期在高噪音、高废气、高灰尘的环境中超负荷工作,腰椎劳损、呼吸道疾病、眼疾等职业病多发,造成非战斗性减员现象突出。

除了要对广东警察蜀黍点赞之外,更应该用实际行动关爱广大警察蜀黍。为了让长期处于满负荷运转状态的公安民警能够在适当的时候好好休息,广东省公安厅于2014年专门下发两份文件,推动建立下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休假报上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备案制度,并把落实民警年休假列为政工督导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各地公安机关提高休假意识,让长期在岗位上拼搏奉献,不愿休假的民警终于有机会做适当的休整。

据统计,仅2014年全省各地市公安机关就有11.6万余名民警落实或部分落实了年休假,约占总警力的78%;213名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中,有140名落实或部分落实了年休假,占总数的65.7%。

2016年3月,广东省公安厅公布出台了第一批12项“广东公安改革励警举措”,以为基层减压增效、队伍管理机制、职业保障、从优待警4个方面为重点,努力解决制约公安机关履职尽责、影响民警积极性充分发挥的机制性、保障性问题,得到广大民警的一致好评,在社会也引起强烈反响。在省厅的带动下,目前各地正按照省厅部署要求,积极推动改革励警举措的落地实施,并结合实际出台发布本地的改革励警举措。

此外,广东省公安厅还通过举办国家心理咨询师考证班、心理危机干预技能培训班、考察香港警察心理服务工作、选送民警到中科院心理研究所进修等方式,开展心理训练近2600场次,参与民警8万余人次,为全省培养了近600名心理服务工作骨干,先后在公安信息网上累计刊登心理知识文章3200余篇,开通心理咨询电话25668个小时,接听心理咨询电话近1.2万个,回复各类心理问题的邮件4700多封;开展团体辅导1183场,参加民警近2万人次;共启动了近200次心理危机干预。心理服务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民警将寻求心理咨询视为关爱自己的一种方式。

编辑 欧阳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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