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收礼公费旅游 广州曝光4宗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读特记者 李明
2017-04-20 20:45

4月20日,广州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梁胜国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3年至2015年7月,梁胜国收受他人所送的购物卡、消费卡以及加油卡等,折合人民币共计10.4万元。此外,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6年9月,市纪委监察局给予梁胜国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低二个职务层次,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原萝岗区质监局局长张敏利用公务考察之机到黄山旅游问题。2015年5月19日到5月22日,张敏带领区质监局6名工作人员赴江苏省南京市、安徽省无为县考察。5月21日,张敏擅自改变考察行程,组织考察团到黄山景区游玩。2016年6月,广州开发区纪工委给予张敏党内警告处分。 

广州大学教务处原处长罗三桂收受购物卡问题。2013年中秋节前,罗三桂收受广州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蔡某使用公款购买的2000元购物卡。2016年12月,市纪委给予罗三桂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馆长惠德毅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问题。2010年8月至2016年10月期间,惠德毅多次违规报销公车私用费用991.4元,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共计2696元,对单位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发放购物卡、电影票等福利负有领导责任,同时还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7年3月,惠德毅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专业技术岗位等级降为十三级,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见习编辑 耿超逸

(作者:读特记者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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