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为科技人员松绑 区分合法收益与贪污受贿界限
记者 上官文复 文/图
2016-12-29 06:02

深圳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雁林与市科创委、市市场监管委负责人今天下午就《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工作方案》举行会签。市检察院、科创委和市场监管委密切联动,全面提升我市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水平。市检察院承诺,对于涉及科技企业、科研单位及人士的案件,在检察环节做到正确区分"五个界限",严格做到"四个慎重"、"三个从宽"、"二个不定罪"和"一个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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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为深入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最高检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以及市委主要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市检察院、科创委和市场监管委共同制定了《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方案》充分考虑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实际,立足检察机关、科创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履职、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出四项总体要求和八项工作内容。在具体措施上,提出建立联席会议及案件通报、咨询制度;建立与科创主体的定期联系制度;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题调研;建立提高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水平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惩治和预防科技创新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组织开展"检察官进企业"活动;建立"五个界限""四个慎重""三个从宽""二个不定罪"和"一个禁止"公开承诺制度。

《方案》提出,市检察院将通过新闻发布会、官方微博、微信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承诺,对于涉及科技企业、科研单位及人士的案件,在检察环节做到正确区分"五个界限",严格做到"四个慎重""三个从宽""二个不定罪"和"一个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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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五个界限",即正确区分科研人员合法兼职获利的行为与利用行政权力索贿受贿的界限;正确区分合法收益分配与贪污受贿的界限;正确区分科技创新探索失败、合理损耗与骗取科研立项、虚增科研经费的界限;正确区分突破现有规章制度按照科技创新需求使用科研经费与贪污、挪用、私分科研经费的界限;正确区分风险投资、创业等造成的正常亏损与失职渎职的界限。

"四个慎重",即慎重选择案时机和方式;慎重对科技企业、科研单位主要负责人、技术骨干和关键岗位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科技企业和科研单位财产;慎重发布涉及知名科技企业和科研单位的案件信息。

"三个从宽",即对于在科研项目实施中突破现有制度,但有利于实现创新预期成果的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对于在完成重大科研创新任务中发生的过失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对于在科技创新活动中犯罪情节较轻的从犯,依法从宽处理。

"二个不定罪",即对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明确、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不作犯罪处理;对于科技创新中因决策失误、偏差造成一定损失,但没有徇私舞弊、中饱私囊,或者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作犯罪处理。

"一个禁止",即禁止以办案为由干扰科技企业、科研单位的正常研发和生产经营活动。

来自华为、科陆电子、迈瑞生物、研祥智能、创维、大族激光等10多家知名企业和深大、哈工大深圳研究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华大基因研究院等机构的代表参加了仪式。来自华为、资福药业等科技企业和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等机构的代表,纷纷对《方案》推出表示热烈欢迎和十分赞赏。华为高级副总裁宋柳平表示,深圳是一个高科技创新非常活跃的城市,《方案》出台,将成为突破传统制度对科技人员约束的契机,有利于促进深圳科技创新发展。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让创新者得到合理的回报,二是降低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刑事保护门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三是简化程序,使创新者方便快捷地获得回报、受到法律保护。他还称,深圳应向国际标准看齐,保护知识产权,进一步创新司法保障机制,更好地为科技创新活动营造肥沃的土壤和良好的环境。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吕建成表示,市检察院和科创委、市场监管委联动推出《方案》,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鼓励科技创新,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他希望更多的政府部门(包括税务等)出台政策,解决国有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兑现职务发明的合理回报问题,从而有效调动国有科研机构人员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见习编辑 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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