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大量未经冷藏的疫苗类产品流入多个省份的消息,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山东省食药监局共梳理出向庞某等提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上线线索107条,从庞某等处购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下线线索193条,涉及全国24个省市,其中包括广东省。问题疫苗是否流入深圳?市民尤为关心。
20日下午,市食药局向媒体发出的书面通报是这样的:
1、近年来市食药局查处的药品案件中未发现问题疫苗有关案件。
2、市食药目前己向公安通报有关情况,就19日山东公布的有关线索开展追踪,一旦发现违法线索,将立即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清查,确保公众安全。
3、下一步,市食药局将按国家食药总局指令清查流通领域有关情况,并及时向社会通报进展。
4、公众如了解发现线索,可拨打12331举报。也可直接向公安机关反映。
据了解,问题疫苗案日前首先在国家食药监总局局网站披露,山东省济南市公安机关近日破获一起非法经营疫苗类产品案件,大量未经冷藏的疫苗类产品流入多个省份。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线索,涉案产品流入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查明流入的疫苗产品购进、使用和库存情况,对尚未使用的立即查扣;对已用于人体接种的,会同卫生计生部门迅速查清具体情况,并对接种效果进行评估,切实保护公众健康。对向非法经营疫苗嫌犯销售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从其购入产品的经营、使用单位,由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
18日,广东省疾控中心专家介绍,没有向无资质的任何企业或个人采购任何疫苗。当前,广东省疾控系统和接种门诊冷链系统运转良好。专家特别强调,国家疫苗分为一类、二类疫苗。根据报道,案件中的疫苗是第二类(自选、自费接种),儿童普遍接种的第一类疫苗(国家计划内、免费接种)没有涉事。广东省所有的第一类疫苗和大部分地市的第二类疫苗,都由省疾控中心采购配送,请放心使用。
19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非法经营疫苗案涉案嫌疑人员名单。证实问题疫苗流入了包括广东省在内的全国24个省。
20日,为彻底查清涉案疫苗来源、流向,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国家食药总局发布关于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查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2016第62号)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具备疫苗经营资质而经营疫苗,是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最高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明知他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仍提供疫苗的,依法可作为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员,应在2016年3月23日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主动报告违法经营疫苗情况,包括疫苗的品种、来源、去向等。逾期不报告的,依法从严惩处。
二、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凡与涉案嫌疑人员有过疫苗交易或存在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向个人销售疫苗情形的,应在2016年3月25日前主动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
向个人销售疫苗的,应报告销售的品种、数量、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批号、销售去向、销售时间等;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的,应报告来源以及购入疫苗的品种、数量、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批号、购入时间等;已经使用或继续销售的,还应报告使用或销售的详细情况。
编辑 莫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