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12月31日前没做这件事,明年到手工资可能会变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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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5 12:52

近日,个人所得税App更新了新功能,并有一条重要的提示:12月31日前,必须及时确认申报2020年的专项附加,否则来年无法继续扣除。

究竟如何操作?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件扣除操作说明:

首页上点击“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系统跳出提示,点击“确定”

可以点击进入修改,也可点击“一键确认”。确认完成后,系统会再次提醒,点击“确认”,完成申报。

在完成上面操作后,在首页点击“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在扣除年度选择“2020”。

确认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理及注意事项。

2020年这些信息

可以修改了!

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这些信息一旦确定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如:子女教育父母的扣除比例、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方式、住房租金扣除方式和赡养老人分摊比例。所以在年底填报申报时,如有修改需求,记得对上一年度的这些信息进行修改。

也有人反应,工资收入没有变化,为什么个税却越扣越多了?

其实这是新个税法实施后,个税计算由按月代扣代缴改为累计预扣法导致的差异。

对照下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年当中,纳税人年初应纳税所得额比较低,因此适用较低档次的预扣率,扣税额也比较低;随着累计额的增加,就有可能出现税率跳档,纳税额随之增加。

例如,扣除“五险一金”后,X先生月薪为1万元,享受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019年1月,其预缴的个税为(10000×1-5000×1-1000×1)×3%=120元。由于此时年收入还没有超过3.6万元,按照3%的税率计算。到5月时,其年收入已超过3.6万元,超过3.6万元“第一级税率”的部分应按照第二级10%的税率计算,因此5月的预缴额应为400元,以此类推。

所以“前低后高,逐月增加”现象。这是一种正常现象!

这样设计其实对纳税人是有利的,它可以熨平月度收入不均导致的个税支出波动。而且累计预扣法让大家在最初的几个月优先享受较低的预扣率,能够获得充裕的现金流!

你GET到了吗?

编辑 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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