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公益诉讼攻坚战和组合拳 深圳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成效
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2019-12-04 10:31

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保护公共利益的有力抓手。深圳市检察院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大胆探索和创新公益诉讼业务模式机制,坚决打好公益诉讼攻坚战和组合拳,推动公益诉讼办案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在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转让等领域,取得良好成效。

据统计,今年以来深圳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2108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59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案件1029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3件,收到法院判决9件,均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挽回被损害的林地361.9余亩,督促进行水土保持、防范水土流失面积750余亩,要求行政机关复绿或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土地1000余亩,挽回国有财产9000余万元,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侵权人支付损害赔偿金677万元。

保护生态环境  防治环境污染

深圳检察院加强公益诉讼与打好"三大攻坚战"、环保督察、生态损害赔偿试点改革等制度机制的衔接,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攻坚行动。今年以来,在环境资源领域立案案件84件,提起诉讼8件。

深圳市检察院联合广州、佛山、东莞四地检察机关,联合制定了《保护珠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强化珠江河域生态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形成四地"护江"网络。市检察院还与市志愿者河长联合会签订工作机制,将司法手段和志愿者力量有效对接,进一步提升了保护河湖生态环境资源整体工作效能。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是个复杂的难题。2018年4月,深圳某公司因工业废水及高浓度电镀液渗漏,导致区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损失超过935万元。市检察院联合市生态局探索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蹉商工作,市检察院全程监督参与并提供法律支持与程序保障。今年6月,市生态环境局与该公司正式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将督促公司履行相关修复及赔偿义务。这是全市首例环境损害赔偿蹉商案。

查处环境污染领域的案件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有力手段。宝安区检察院对辖区西乡河道污水大量排放直接入海造成海洋生态环境破坏的问题展开调查,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区水务局制止、消除侵害,推动执法责任的落实。同时还督促税务部门对各片区雨水系统展开排查整改。如今,宝安区域入海河水质得到显著改善,海域水环境明显提升。

罗湖区检察院办理了全省首宗偷排粪水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排水管道清洗费用;龙华区检察院针对民治水库水质污染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以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区环水部门查明污染原因并整改落实;坪山区检察院办理了马峦山风景区盗采竹笋案,督促风景区管理中心加大日常护林巡查力度和生态保护。

福田区检察院发起成立了由检察、规土、公安、环保、城管等12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公益组织组成的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联盟,是全国474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首家成立的生态保护联盟。9月18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30名全国人大代表前往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视察。代表们对联盟的成立以及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2019年5月31日,深圳书城,先锋898《民心桥》户外访谈节目——“守护公共利益、检察与您同行”,市检察院林雄副检察长接受访谈。

保障食药安全  增进群众福祉

食品药品安全是民生大事。深圳市检察院今年重点部署开展了"疫苗问题"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工作,对深圳市范围内疫苗的采购、运输、储存、接种等各环节进行全方位检察监督。124名检察人员对全市579个疫苗接种点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现场实地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市检察院召开"问题疫苗"专项监督案件约谈会,约谈了疫苗主管行政单位,并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王雁林检察长亲自到现场送达检察建议书。目前,检察建议要求已全面得到落实。

校园食品安全关乎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市检察院今年部署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工作,与市市场监管委、市教育局联合开展了专项食品安全检察活动,对全市2551所中、小学、幼儿园的2489家食堂中的1583家食堂进行了检查,覆盖面超过了50%。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察人员当场提出改进建议,并根据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改正和完善。

检察机关还办理了一批食药安全的公益诉讼案件。龙华区检察院办理了郭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愿意承担涉案蔬菜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法院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求。本案是深圳市首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请求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并获得支持的公益诉讼案件,起到了良好的惩罚警示效果。

保护国有财产  追回巨额国资

保护国有财产是公益诉讼的重要领域。今年,市检察院针对宝安区土地监察部门未依法履职导致国有财产受损的情况,依法提出检察建议,要求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执行处罚决定。其后,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积极推动没收执行工作。

市检察院还对政府部门不当履职行为可能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开展调查,促使相关行政机关积极整改。例如关于福田交通综合枢纽换乘中心出租物业不规范造成财政收入损失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全力催缴承租单位欠缴租金,目前已收缴416.42万元物业租金并上缴财政,其余欠缴租金也已进入执行程序。

盐田区检察院办理了某公司国有财产流失案,监督促成区国资委与改制后公司、酒楼现产权人签订三方协议,由区国资委追回市场价值为7434万元的酒楼权益,切实保护了国有财产安全。

加强检察监督  保护国土资源

深圳高尔夫球场地块土地使用权回收一案取得新进展。经市检察院立案并多次与国土部门、市中院、国资委等单位沟通,提出检察监督意见,督促国土部门依法收回涉案土地使用权。市政府多次召集相关单位进行研究并确定回收涉案1995亩土地的处理方案,已注销土地使用权,现已启动地块上建筑物的测绘、评估、补偿工作。

市检察院对某住宅建设项目涉嫌违法毁林占地,未经审批非法进行建设的问题展开调查。经提出检察建议监督后,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对涉案项目作出了行政处罚,将违法超越红线建设的共计14万平方米的建筑物依法没收为国有。

福田区检察院依托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联盟机制,对福田红树林一处违法改变土地用途用地问题展开调查,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检察建议,该局落实整改,决定收回位于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面积为882.14平方米的涉案土地使用权。

2019年4月29日,市检察院联合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到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属高中检查校园食品安全。

探索"等"外领域  拓展公益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的形式赋予检察机关对侵犯英烈权益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职责后,今年3月,坪山区检察院针对辖区革命烈士纪念场所存在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活动的情况,通过督促行政机关改进管理,恢复了纪念碑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人民日报》进行了报道。

在公益诉讼四大领域之外,深圳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等"外领域公益的保护,拓展公益保护范畴,强化公益诉讼效能,促使公共利益得到更全面的保障。

今年3月,为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罗湖区检察院对辖区湖贝古村城市更新项目进行了公益诉讼调查,并召开了湖贝城市更新涉古村保护公益诉讼座谈会。该案是我市首件涉及古文化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为城市更新项目涉古村公益保护开拓了工作思路,探索了一条促进精神文化财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谐共赢的新路子。

罗湖区检察院还针对辖区中小学教学卫生环境问题进行了公益诉讼立案监督,约谈了区教育局并发出检察建议书。该案是我市首件涉及教学卫生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

龙华检察院探索开展了古树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以检察建议方式督促区城管局对全区86棵古树进行排查巡查,聘请专业公司对古树名木进行管养维护。这也是对公益诉讼"等"外领域的一次有益探索。

编辑 陈冬云

(作者: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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