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乐了!化妆品税率明起大幅下调15%
2016-09-30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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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9月30日),国家两大部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称:化妆品消费税率调整为15%。下调幅度之大,足够让爱美的大姑娘小媳妇们乐一个国庆长假的了。

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引导合理消费,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化妆品消费税政策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二、本通知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9月30日

从这个通知中可见,国家将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而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此前税率为30%。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

编辑 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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