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17家 龙岗多部门联合执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
读特记者 任琦 通讯员 杜惠 文/图
2019-08-15 19:58

8月14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联合街道办安监、水务、执法队再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企业124家,对17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安监部门现场查封2家严重违法企业。据统计,从6月20日开展以来,出动执法人员6603人次,检查企业2532厂次,发现违法企业117家,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超过100宗。

在园山街道,检查人员兵分两路,组成两个联合执法组开展突击检查,一组由街道办领导带队检查盛源工业区,另一组由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领导带队检查大康社区新龙路周边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发现盛源工业区某真空离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大康社区某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均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取得环评批复擅自增设清洗工艺,生产废水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涉嫌未批先建和非法排污。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现场进行废水采样送检,对这两家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违法行为立案行政处罚。同时,因增设的车间设备存在用电安全隐患,安监部门进行现场查封。

在坂田街道,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坂田所联合街道办安监、水务、执法队和马安堂社区工作站17人,对环城南路68号(原金方华工业区)7家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其中,3家机动车维修企业产生的废机油、废电池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危险废物,企业没有按法律规定在危险废物平台进行申报登记,没有建专门的贮存场所进行安全分类存放,没有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执法人员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督促企业立即整改。

据了解,自开展“利剑三号”专项环境执法行动以来,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联合各街道办安监、水务、执法队和社区工作站等部门,在每周三挥舞“利剑”,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效果显著。从6月20日开展以来,出动执法人员6603人次,检查企业2532厂次,发现违法企业117家,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超过100宗。

生态环境部门提醒广大企业经营者:废机油、废铅蓄电池、废漆渣、废有机溶剂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危险废物,务必与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转移处置协议合法转移,按法律规定在危险废物平台进行申报登记,建设专门的贮存场所进行安全分类存放并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严禁私自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委托给未取得相应经营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违法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记者 任琦 通讯员 杜惠 文/图)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