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宗!深圳这两人因偷排粪渣污染环境被送上审判席
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2019-02-02 15:09

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2日透露,陈某、杨某因向雨水管道排放粪渣,近日被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2018年6月9日中午,陈某、杨某将一辆吸粪车开至罗湖区果园东路红桂中学附近,找到路边一雨水管道,就往雨水管道排放粪渣。

由于这辆车上周就曾到这里排过粪渣,被市民投诉举报。车辆刚出现,水务集团的工作人员就跟了过来,现场控制了一个,而另一个则开车逃走。水务人员报了警,当天下午,另一个才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杨某、陈某是翁婿二人,合伙开了家清洁服务公司,承接一些清理化粪池和疏通下水管道等业务。因为他们的公司没有处理粪渣的资质,本来应当将抽取的粪渣运送至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处理,但是,这样会多出一些成本。

为了多赚钱,他们就采用了一种无成本、最简捷的处理方式:将抽取的粪渣直接找个下水管道排放了!

当天上午,杨某、陈某翁婿二人去某公司的化粪池,先后抽了三车粪渣,每车都是三吨多重,前两车已经排到红宝路上另外一个下水管道了,被查获时,已是当天的第三车。

陈某即供认,就在果园东路的红桂中学附近,他们已经排放了好几次。

这种朝雨水管道等排放粪渣,很容易堵住下水管道。而且,清理疏通费用高昂,经鉴定,涉案的排水管道清洗等费用价格即高达26000多元。

更关键的是,这些粪渣污水等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进入外环境,将会造成一定的环境损害,不仅是含重金属的污染物,且属于环境有害物质。

罗湖区检察院获悉该线索后,立即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跟踪审查,并根据“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有关规定,建议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将案件移送给公安部门。

为精准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罗湖区检察院启动提前介入机制,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完善证据,2018年7月,罗湖区检察院依法对杨某、陈某二人批准逮捕。在审查起诉环节,检察官对该案中执法主体的合法性、鉴定机关的资质、证据提取程序的合法性等问题进行重点核查,同时从污染物的特征切入考察被告人的主观故意,并指引公安机关强化证据链条和补全证据材料。近日,罗湖区检察院已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依法对陈某、杨某提起公诉。

这宗案件成了罗湖区检察院首次通过“两法衔接”机制监督环保部门移送立案的环境污染案件,更是全省首宗对偷排粪渣违法行为以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的案件。

这种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的模式,开了个好头。2018年11月底,同样是驾驶吸粪车向下水管道偷排粪渣的谭某、黄某二人,也被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依法批准逮捕。相信这些案件对这些还试图偷排粪渣者,都能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

检察官发现,有些不法分子为牟取不法利益,在光天化日之下多次大肆向市政下水道偷排粪渣,既反映出他们法律意识极其淡薄,也凸显当前环保监管有漏洞。于是,检察机关又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他们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

与此同时,罗湖区检察院就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并登报公告,督促有权提起诉讼的法定机关或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公告期满,无相应机关或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于是,罗湖区检察院已根据相关规定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编辑 李怡天

(作者: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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