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热点 | 政协委员建议以生活垃圾收费改革助推垃圾分类
读特记者 王若琳
2019-01-17 17:33

自2000年成为住建部首批公布的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后,深圳市一直在努力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已走在全国前列。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上,政协委员在提案和分组讨论中多次提及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的话题,多人认为目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理念尚须强化,并须更精细化的管理。对此,委员们提出设立垃圾分类办公室、生活垃圾收费改革等建议,助推垃圾分类工作。

“垃圾分类已经谈很久了,一些小区设置了不少分类箱,但是有几个是真正按照分类扔的呢?”崔军委员在分组会议上说到,“这说明生态文明理念没有落实到每个人的心坎上。”赵彦博委员认为精细化管理不够,使得很多小区实际上并没有做到垃圾分类:“居民分得再好,几个垃圾桶一般大,根本不够用,收垃圾的人一股脑把几个分类箱的垃圾倒在一起,也是没用的。”李生伟委员则认为垃圾分类宣传力度不够、市民参与度不够是目前推动不力的痛点所在。“很多区都在推动,但我感觉到源头和末端都是政府在出力、使劲,放了分类箱也没多少人真正分类投放。”他建议学习台湾省的垃圾分类工作,强化民众的垃圾分类意识,利用社会组织推动分类工作。

对于因社区缺少沟通宣传导致居民反对楼层撤桶以及市民参与率低等问题,刘朝霞委员在提案中建议由深圳市委市政府牵头成立“深圳市垃圾分类办公室”,协调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住建局、教育局、公安局、消防局等协同作战,同时明确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的主要负责主体在街道,鼓励对社会组织进行政府购买服务。

高金德、王皖松、汤湘林、朱文豪、陈晓非几位委员在联名提案中提到了我市垃圾处理收费的不合理之处:“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并未与垃圾产生量挂钩,生活垃圾清运费用也未与垃圾清运量挂钩,各区垃圾处理设施容量与垃圾产量不完全匹配,政府通过行政命令限制生活垃圾流向,未发挥利用价格调整机制优化垃圾处理资源的配置作用。”他们建议建立市场化垃圾收费机制,调节生活垃圾处理各环节利益分配,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全过程运营质量。同时将垃圾处置费用纳入清运公司成本,将政府与清运公司费用结算调整为根据服务区域人口数量核算垃圾处理费用,以价格机制促进清运公司主动拓展分类垃圾处理市场,减少进入终端处理的垃圾总量。他们还建议实施生活垃圾车载称重计量系统,并根据积累的大量数据对现有的生活垃圾收费模式进行改革,适时引入分类垃圾质量评估机制。

编辑 王雯

(作者:读特记者 王若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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