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协7名常委首次公开述职!委员履职有“硬标尺”
读特记者 周元春
2019-01-10 21:49

提交提案和社情民意情况、参加市政协组织的活动情况、履职心得、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1月10日,杨浩勃、李榕、陈锦华、陈志列、房涛、关恩赐、梁敏华等7名常委逐一亮相,分别就履职基本情况等向市政协常委会述职。这是市政协常委首次进行公开述职。

来自市政协提案委的杨浩勃亮出了自己履职成绩单:与邓桂洪委员联名提交的“关于优化机场东高铁枢纽规划,提升深圳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综合枢纽功能的提案”,被确定为2018年市长领衔督办1+9重点提案之一,相关建议也被评为2018年年度十佳“提得对、办得好”提案建议。杨浩勃表示,关于机场东的建设她已经连续两年从不同的切入点和角度来提交提案,并以不同的方式去推动落实,今年她还会继续提。

房涛

“我的届内履职总分491分,年度分为132,”房涛在述职时公开了自己的履职考核评分,这一评分在委员、常委里均排名靠前。房涛告诉记者,市政协给委员履职打分,并要求委员、常委述职,体现了政协工作规范化和管理的创新。“对委员履职参与重视度和履职能力作量化考评,将有助于委员履职积极性、责任感和能力更好地提升。”房涛说。

记者了解到,市政协六届委员会不断健全委员履职管理机制,积极推进委员履职考核,探索了一系列富有探索性的做法。10日,市政协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政协委员履职管理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正式实施,为委员履职定下“硬标尺”。根据《若干规定》,市政协在委员履职管理上建立委员履职述职机制,要求委员在所属专委会述职,而常委则在常委会议上述职。据介绍,今后每年度都会安排部分委员(常委)述职,原则上实现届内述职全覆盖。

与此同时,市政协对委员进行履职考核。《若干规定》明确,委员一年内缺席两个以上(含两个)履职基本要求项目,将被约谈;连续两年缺席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的委员、连续两年缺席全体会议的委员、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约谈后仍不达标的委员以及年度内连续两次缺席常委会议且约谈后连续第三次缺席的常委,都将被劝辞。

编辑 赵偲容

(作者:读特记者 周元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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