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深圳安全培训机构全部实行登记及信息公开
读特记者 董雯静 文/图
2018-12-25 20:05

12月25日,深圳市安全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市安监局”)召开了深圳市安全培训机构登记工作政策解读暨管理信息系统培训会议,深圳市安全监管局科教宣培处主要负责人、各区安全监管局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各安全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参与了会议。会议上详细解读了安全培训机构登记及信息公开的条件和要求。

据了解,深圳市安全培训机构登记工作政策的目标与任务:一是指导、规范安全培训机构等级及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促进安全培训机构按基本条件设置相应条件;三是利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安全培训机构从业行为;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管,提升培训质量。登记工作主要解决的是五大问题:明确安全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进一步简化登记程序、规范安全培训机构从业行为、实行属地化监管以及实现登记工作常态化。

在会议上,深圳市安监局详细解读了安全培训机构登记工作政策的具体操作,包括登记范围、登记内容、登记程序、信息公开等。哪些安全培训机构需要登记?《通知》指出,在深圳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所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活动的安全培训机构,以及从事《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所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活动的安全培训机构都在登记管理范围内。

关于登记流程,首先,安全培训机构要先向辖区安全监管局提出申请,递交相关材料,并在“深圳市安全培训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培训项目、教学管理等信息。区(新区)安全监管局收到申请后,对安全培训机构信息进行登记,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登记的信息,如发现培训机构存在虚报信息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在信息公开方面,各区(新区)安全监管局将在每月10日前,将安全培训机构信息及核实情况上报市安全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在每月15日前,通过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开全市安全培训机构基本信息,以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管,提升培训质量。

该政策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编辑 刘桂瑶

(作者:读特记者 董雯静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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