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8名政协委员将担任区安监局特约监督员
读特记者 李亚男
2018-08-29 18:22

8月28日,宝安区政协召开选派特约监督员座谈会,并向区安监局选派8名委员作为特约监督员,开展民主监督工作,选派时间为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

据介绍,宝安区政协特约监督员是指经区政协组织推荐,担任宝安区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等部门(以下简称“受派部门”)各类监督员的区政协委员。此前,区政协已选派80名委员到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发改局等10个部门,并应邀选派了25名委员至区法院、区检察院。

此次再选派8名委员到区安监局,选派时间为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在选派期间,特约监督员需认真了解和熟悉受派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运行程序等基本情况,及时掌握受派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工作动态,制订切实可行的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明确监督工作重点,及时开展监督活动,并向受派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或向区政协反映有关情况。

座谈会上,首先传达学习《宝安区政协选派特约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并对《宝安区政协选派特约监督员工作方案》及《宝安区政协选派特约监督员工作指引》作说明。随后,受派部门监督小组组长、联络员和委员代表等围绕有关具体工作进行交流讨论。

区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游植雄在会上表示,向各部门选派特约监督员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也是区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目的是助推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落实。他还要求,向区安监局选派的8位特约监督员要尽快与受派部门联系,协商如何开展工作。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多形式开展好监督工作,并注意摆正自己的位置,把握好监督的度。此外,区政协机关也要为特约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好各项服务。

编辑 郑蔚珩

(作者:读特记者 李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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