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评 | 自媒体绝非法外之地
读特评论员 王 森
2018-08-20 08:43
收录于专题:特评

近日,湖南警方查明,“网络大V”陈杰人长期在互联网上发帖虚构、夸大事实,炒作负面新闻,要挟政府、企业和个人,并形成了家族式的牟利链条,涉嫌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罪,涉案金额达四千多万元。

在网络上打着“为民请命”旗号的所谓“舆论领袖”,却在生活中把“舆论监督”做成了一门生意。他不仅搞“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扰乱了互联网正常的舆论监督生态,还利用自己在网上的影响力要挟政府,为自己和亲友开设企业、包揽工程提供便利。这种“双面人”的行径,被公安机关查明后引发唏嘘一片:原来这个把自己包装成“正义斗士”的人,真实面目竟如此丑恶。

陈杰人不是第一个在互联网上兴风作浪的自媒体“大V”,他很显然没有将“秦火火”、“立二拆四”、周禄宝、傅学胜、格祺伟等人作为前车之鉴,反倒变本加厉地飞蛾扑火、以身试法。这些“大V”付出的代价提醒人们,自媒体绝非法外之地,自媒体人要善用自身影响力,否则就可能踩到法律红线,受到法律严惩。

“夫君子爱口,孔雀爱羽、虎豹爱爪,此皆所以治身法也。”人们之所以应当为自己说的话负责,是因为言论有边界和底线。陈杰人在网络上的很多言论夸大事实,甚至无中生有,挑战了道德和法律底线,贻害无穷。

君子爱口,谈何容易。为自己的嘴巴把关,不仅要求“大V”付出更多精力核实信息,还要努力抵制住恶念的驱动。剖析陈杰人等众多“大V”的履历,他们不是无心核实信息,也不是无力核实信息,而是在利益驱使下,故意传播不实信息,甚至制造虚假信息,在“好处”面前自甘堕落。只要监督对象钱给够了,他们就愿意搞“有偿不闻”,为他们“和稀泥”甚至“唱赞歌”。只要发现了政府工作中的一些小失误,他们就无限上纲上线,利用受众心理肆意制造“网络群体事件”,借机敲诈勒索,为己牟利。

陈杰人等自媒体人的问题,不仅仅在言论上失范、出格,更在于他们存在错误的认知,误以为在网络自媒体上就可以随意所欲,侥幸地以为在互联网空间的不法行为能够逃脱法律追究。法律严惩这些“大V”借网敛财的行为,重申自媒体也要受到法律监管,保护了政府、企业和个人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一些自媒体“大V”的不齿行径,正在破坏来之不易的网络舆论环境。揭露不良自媒体的真实面目,就是要把清朗的网络空间还给遵纪守法的网友,保障大家正常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利。打击滥用社会信任、操纵舆论以牟利的不法自媒体,体现了“依法治网”的法治精神。

那些倒下的自媒体“大V”,他们的人生也曾有过闪光时刻。人们信赖“大V”,是因为大家期待在有序的舆论场中,他们能够用影响力为社会带来正能量。只有实事求是,谨守法律和道德底线,自媒体“大V”在网上的所言和网下的所为,才对得起公众的期待。否则,等待他们的只有法律严惩和道德谴责。

编辑 张颖

(作者:读特评论员 王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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