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晚间,深交所发布公告正式宣布,对康得新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深交所发布《关于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指出,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康得新2015年至2018年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追溯重述后该公司2015年至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
同时,因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康得新股票自2020年7月10日起暂停上市,其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康得新2020年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且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相关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4月6日,深交所决定对康得新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安排,康得新股票将自4月14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对康得新股票予以摘牌。
(原标题为《定了!深交所:康得新股票终止上市》)
编辑 吴徐美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范锦桦 李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