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发展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税收垄断问题不容忽视
读特记者 李萍
2018-08-14 14:18

8月14日,由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中国产业与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及社科文献出版社在京发布的《产业蓝皮书:中国产业竞争力发展报告(2018)NO.7》指出,平台经济呈现多边开放化、规模化、服务化、新经济模式化等发展趋势,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税收、垄断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蓝皮书指出,平台经济具有生态性、开放性、共赢性和普惠性等特征,呈现出明显的发展趋势:一是交易平台逐渐由双边向多边、开放化发展。越来越多的平台意识到,开放平台吸引第三方商家入驻,对于快速扩充商品品类,实现平台增值和规模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二是交易内容由生产化向服务化发展。越来越多的服务类交易平台正在快速发展,包括团购、外卖等生活服务类平台,也包括金融、设计等生产服务类平台。三是交易方式逐渐由线上向线上线下融合化发展。四是以互联网平台为载体的新经济模式不断涌现,如以闲置资产使用权交易为核心的分享经济正在快速崛起,并以其强大的资源重构能力,在越来越多的行业领域塑造了一大批新兴的互联网平台企业。

蓝皮书指出,平台经济的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比较典型的有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税收问题和垄断问题。

(1)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平台交易的确给消费者带来了便捷,但也加大了消费者权益受损害的风险。一方面,网络虚拟性使得消费者无法分辨不法分子的欺诈行为,各种新型技术更是使得欺骗方式层出不穷,让消费者防不胜防;另一方面,网络超地域性也会使得网络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难度增大,尤其是网络超出国境的消费者权益国际管辖问题。

(2)税收问题

平台经济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贸易模式、协作分工方式和经济理论框架,带来经济结构的整体变革,对传统的税收理论和实践,以及现有税收体系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具体表现为:平台经济格局下,经济主体趋于小型、灵活和分散化,商业组织结构更加开放、多元,纳税主体更加小巧、灵活和碎片化;商业交易更加频繁、高效,冗长的供应链条将被分布式、实时协同的网状协作所解构,将弱化以层层抵扣为抓手的流转税体系的价值;以厂商为中心的大生产、大零售、大品牌、大营销的商业模式将被以消费者为主导的C2B柔性化模式所替换,推动税制重心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迁移;批量化的流水线和大额交易将被大量碎片化交易所替代,推动税收管理的精细化、柔性化;产销消清晰的商业合作模式将融为一体、不分彼此,存量的自然和社会资源将被盘活共享,库存有望成为历史,资源配置效率和结构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和优化,有望将重新定义纳税人和税基;数字货币将带来金融和财务变革,而金融和财务是税收的基础;人工智能将极大地满足人类经济生活需求,将对包括税法在内的各项法律提出全新挑战。

(3)垄断问题

平台经济时代,经济模式已经发生了变化,需要建立适应于新经济产业发展的竞争规则。在平台经济时代,竞争机制仍然是配置经济资源的最基本方法。但是,如何反对垄断、维护竞争机制,一成不变地沿用工业经济时代的做法可能会出现很多问题,而应针对平台经济的竞争特点,对当前反垄断理念、规则进行重大改造、变革,形成适应于平台经济发展的竞争规则。另外,如何解决平台经济发展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也是影响竞争规则的一个重要因素。

编辑 王雯

(作者:读特记者 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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