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一届人大八次会议将于3月30日召开
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璇玲
2021-03-24 22:13

3月24日,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新华主持召开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坪山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区一届人大八次会议将于3月30日召开,会期半天。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一届人大八次会议相关议程、日程、有关名单、选举办法、表决办法等草案,会后提交区一届人大八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任命王作洲为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会议强调

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上好党史教育这堂必修课的责任感、使命感,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在区人大常委会走深走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会议强调

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规范、有序做好区一届人大八次会议各项筹备工作。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会议纪律和选举纪律,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切实把充分发扬民主、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同遵守党的纪律、自觉贯彻组织意图有机统一起来,确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达到预期效果。

会议强调

要增强法治意识,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后续监督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在我区全面贯彻实施,切实发挥执法检查监督作用,不断巩固执法检查成效。

编辑 昌慧 审核 刘春雨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璇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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