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现校园性侵案后不报告将追究刑责
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
2021-03-12 21:51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表示,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全国各地检察机关从严追诉性侵、虐待未成年人和拐卖儿童等犯罪5.7万人。全国各地检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成1029个“一站式”办案场所,针对未成年受害人的询问、证据提取等尽量一次完成,防止对未成年受害人“二次伤害”。

对监护人侵害和监护缺失,全国各地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建议撤销监护人资格513件,是2010年的6.3倍。

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起诉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3.3万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1.1万人,占审结未成年人案件总数的21%,同比增加8.3个百分点。

张军特别提到,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吸收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教育部等部门推行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教职员工入职前查询违法犯罪记录这两项制度。

“捂盖子”,“和稀泥”?最高检工作报告通报了相关案例,侵害未成年人隐瞒不报者被追究刑责,涉嫌违纪违法人员受到处罚。湖南检察机关办理校园性侵案时发现,某校两名负责人知情后既未调查核实也未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法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军强调,孩子就是未来,司法保护要持续做得更实。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

人人有责!

编辑 李荆荆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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