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群英榜 | 鲁文静:盐田公益诉讼的探路人
读特记者 张燕
2018-05-15 22:35

督促相关部门顶额处罚偷排泥浆行为、承办国有储备用地被非法侵占案件、起诉相关部门怠于履职让山林重回郁郁葱葱……这些年,鲁文静的公益诉讼之路走得并不轻松。

鲁文静是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盐田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办案组主任检察官,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奋战在深圳检察一线,先后在侦查二科、公诉科、监所科、民行科工作。2014年起,她带领团队走上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道路,克服认识不统一、线索少等重重困难,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盐田公益诉讼不断向前。“虽然公益诉讼的路并不好走,但是看到被污染的环境恢复青山绿水,被侵占的公共利益得到维护,我觉得自己的工作是有意义的。”

勇挑重担,探索建立盐田公益诉讼制度雏形

“公益诉讼是个新事物,刚开始做的时候,我们的确遇到了不少问题,当时不仅相关法律解释不统一,而且各个部门对于公益诉讼的认识也不统一。”鲁文静回忆道。

深圳是最早试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地市之一。作为深圳检察系统的一员,盐田检察院积极行动,对鲁文静委以重任。

为明确公益诉讼的重点工作领域,鲁文静深入一线,以问卷调查和走访沟通相结合的形式,先后走访梧桐、东和等4个人口密集的社区,搜集大量第一手资料,对辖区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公共利益受侵害情况以及对公益诉讼的认知进行了真实全面地了解,为后续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因为公益诉讼有一部分涉及行政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所以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非常重要,而且许多办案线索也都掌握在具体主管部门手里。”在院领导的支持下,鲁文静开始了不断地拜访、奔走,最终推动该院与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区环保部门等五个行政机关签署《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信息通报机制促进公益保护的实施意见》,迅速打开了盐田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局面。因工作表现突出,鲁文静被授予“2015年度重点专项工作奖励个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雷厉风行,办理深圳首宗自行发现线索并成功起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2016年,龙华区一处林地被非法铲平用作建筑用地,尽管该案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受损林地一直未得到有效修复。由于当时龙华区尚未设立检察院,盐田检察院受理了此案。

案卷来到鲁文静案头后,她驱车前往林地察看,“裸露的黄土就像伤疤,看着很痛心。”针对龙华区城市管理局怠于履职,鲁文静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这个案件不大,但当时每一步都走得很艰难。”鲁文静说,“首先我们的立案身份是原告还是公益诉讼人,都产生了分歧。”为使案件顺利开展,鲁文静来回奔波提交材料,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终于顺利起诉。在庭上,面对对方聘请的精英律师,她毫不退缩,一番番唇枪舌战,最终,法院支持了盐田检察院的诉讼请求。

“以前有单位不太理解我们的工作,真的费力不讨好,但我们是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在维护公共利益。”鲁文静坚定地说。

该案的成功判决,不仅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了依法行政,也成为深圳市检察机关自行发现线索并起诉的第一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深圳市检察机关中产生较大反响,为此后的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2017年,鲁文静因此荣立个人二等功,并受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表彰。

编辑 党毅浩

(作者:读特记者 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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