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7月15日透露,文锦渡海关查获一宗侵权手机案件,共查获侵犯“SAMSUNG”商标手机3676台,侵犯“iPhone”商标手机1530台,共计5206台,初估案值约100万元。
7月4日下午,南京某贸易有限公司向文锦渡海关申报出口移动电源、胶袋等货物一批,经文锦渡海关查验发现,装货的纸箱中塞满了未向海关申报的且用透明塑料包装膜包装的手机,其中标有“iphone”商标的手机1687台,标有 “SAMSUNG”商标的手机3676台,共计5363台,涉嫌侵犯知识产权。
7月13日,经权利人确认,上述货物中侵犯 “SAMSUNG”商标的手机3676台,侵犯“iPhone”商标的手机1530台,共计5206台手机,初估案值约100万人民币。海关表示,下一步将对该批侵权货物予以扣留并依法进行后续处理。
海关提醒广大企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海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如果广大企业想借助海关力量更好地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可以先在海关总署取得事先备案,全国海关均会采取“主动保护”措施;而对于没有在海关总署进行备案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只要能提供侵权证据和缴纳货物等值担保金,也可向海关申请启动海关保护程序。
编辑 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