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评|宪法宣誓的神圣仪式铸造宪法信仰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2018-03-18 08:38

17日,全世界见证了中国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进行宪法宣誓的历史性时刻。

这次宪法宣誓活动之所以备受关注,是因为具有“三个第一次”的特点——3月11日宪法修正案通过之后举行的第一次、国家领导人举行的第一次、2016年1月1日我国宪法宣誓制度实行以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举行的第一次。

“三个第一次”,彰显了此次宪法宣誓活动的神圣与庄严。

在3月11日宪法修正案通过之后举行的第一次宪法宣誓,是对宪法权威的有力注解。3月11日通过的宪法修正案,首次将“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载入宪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昨天他在全票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之后,严格遵循宪法规定,通过专门用于宪法宣誓的规范法器进行铿锵有力的宣誓,以身体力行的方式维护宪法权威。国家主席向宪法宣誓,在人民共和国历史上是第一次。人民领袖对宪法的坚定维护,是一堂最有含金量的宪法课。

国家领导人举行的第一次宪法宣誓,带动全体人民在内心深植宪法信仰。“风成于上,俗化于下。” 国家领导人带头尊崇宪法原则、带头弘扬宪法精神,昭示宪法的权威和地位,必将带动全体人民坚定信仰、尊崇、维护和践行宪法。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面向全体人大代表和亿万中国人民进行的第一次宪法宣誓,是对宪法的庄重承诺,也是向祖国和人民的庄重承诺。权力从何而来、如何行使权力,在宪法宣誓活动中得到清晰的揭示、深刻的感触,从而让人们感受到宪法的权威、作用和力量。

宪法宣誓是国家政治文明的体现。这一制度安排,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信念,也是对所有国家工作人员的教育和激励。在无比庄严的场合、无比神圣的时刻,说出的誓言具有沉甸甸的分量,无形中成为宣誓人为国为民奋斗的行动准则,成为推动“中国号”巨轮驶向光辉彼岸的激越号角。

编辑 桂桐

(作者: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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