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海关7月13日通报,一香港籍女子涉嫌携带及绑藏走私苹果手机42部,在经罗湖口岸入境时被海关截获。鉴于该女子之前的走私记录,现已被海关立案处理。
7月11日上午9时许,海关关员在检查过境人员的时候发现,一名年轻女性旅客经罗湖口岸海关查验区时,双臂用力夹紧。随后,关员将其拦停检查后发现,双肩包内查获未向海关申报的苹果手机2部。紧接着,该女子在过海关金属探测门的时候又响起警报。关员对其进行人身搜查,查获了当事人绑藏在腰腹部的苹果手机36部、藏匿在内衣文胸内的苹果手机4部,共计40部。当事人对自己帮“水客”团伙带货的事实供认不讳。
罗湖海关关员称,该女子之前已经有过一次违规携带手机300部入境被海关查处的记录。目前,当事人已被海关立案处理。
【小贴士】:
手机属于20种应税物品,对于正常旅客自行购置使用的情况,过关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将按照“自用、合理数量”的原则予以征税验放。
编辑 钟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