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出境游可千万别带去带回这些东西!
读特记者 吴德群 通讯员 陈慧敏
2018-02-08 17:34

春节小长假即将到来,不少市民选择出境旅游。深圳检验检疫部门2月8日提醒,广大市民在“买买买”扫货的时候要注意相关规定,切莫“携疫而归”。

目的国或地区携带禁令多

如果在国外有亲戚朋友,很多人会选择携带火腿等土特产作为探亲访友的礼物。事实上,这些礼品在很多国家和地区是无法入境的。目前,中国、美国、欧洲各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等均有携带物的检疫查验要求。这些国家和地区均要求不得携带任何种类的鲜果、蔬菜、草木、种子或植物产品以及各种肉类、未加工动物毛皮、活体动物及蛋类入境。澳大利亚还禁止携带乳制品、蛋制品、非罐装肉类、草药和传统中药品。有些地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会进行罚款甚至监禁。以澳大利亚为例,查出违禁品时可能被当场罚款220澳元,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被检控并罚款6万澳元以上,并有被判处10年监禁的风险。

归国入境很多“洋货”不能带

在品味完国外的美好风光之后,带特产礼品回国定是重要行程之一。印尼燕窝、韩国鲜人参、泰国榴莲、西班牙火腿……,这些“洋货”日益受到国内消费者热捧。然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的规定,海参、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肉类及其制品、新鲜水果、种子、苗木等都禁止携带进境。即使是经过加工的肉制品,也可能存在携带禽流感、口蹄疫、疯牛病的风险;非法携带未经检疫合格的新鲜水果,极易携带有害生物。

深圳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回国勿带违禁物品,在国外购买产品时要注意是否符合出入境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列入名录及经检疫不合格的携带物、邮寄物,检验检疫机构将依法予以销毁或退回处理,并可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另外,根据有关规定,一年内携带或者寄递国家规定的禁止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境逃避检疫两次以上的,涉嫌构成妨害动植物检疫、防疫罪。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记者 吴德群 通讯员 陈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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