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就业,中小微企业可享补贴
读特记者 钟鸿冰
2020-09-15 09:47

14日,深圳市人社局发布消息,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2年内的中国大陆地区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每一人可申请1000元补贴。12月31日前吸纳毕业生就业的,保险费缴纳要求为3个月。

据了解,该项补贴由申请补贴单位注册地区级或街道行政给付,补贴标准为每人一次性补贴1000元。吸纳单位仅需通过网上申报,8个工作日内办结。补贴对象需是在深圳市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及在深圳市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并正常经营的社会组织。

(深圳商报供稿)

编辑 关越

(作者:读特记者 钟鸿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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