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站称短片“洗稿”指控不实,导演方文:不认可,未公布中标方案 | 读特专访
读特新闻记者 黄泽霖
05-08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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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年导演方文实名举报B站五四青年节短片《大魔术师》涉嫌“洗稿”。他表示,今年4月,B站曾邀请自己参与招标创作一条短片,但他的方案未获得B站青睐。他提出,最终中标的方案与自己的想法有相似之处。然而,B站项目团队及中标方Blank均表示《大魔术师》为原创,要求方文撤回指控。此事件引发了关于创意归属和版权问题的热议。

5月8日,读特新闻记者采访方文,谈谈他在实名举报背后的考量。

导演方文在视频中实名控诉B站。(视频由方文提供)

方文:一小时内创作的提案未获B站青睐,中标短片惊现创意“雷同”

方文是来自安徽的一名独立导演,以拍摄商业广告和微电影为生,作品多次入围影展,其中他执导的纪录片《渡我去太湖》曾入围“2023HiShorts!厦门短片周”纪录单元。

据了解,方文在今年4月曾接到B站的邀请,为五四青年节制作短片,旨在反击网络虚假信息。他在4月3日提供了一份创意大纲和剧本方向,然而4月5日却被告知B站选择了另一团队Blank的方案。方文告诉读特新闻记者,原始提案只有自己参与,因B站只给予自己一小时时间完成,且不给修改,3日后B站通知自己Blank方案竞标成功后,他当时也并未太在意。

记者了解到,Blank是隶属于上海中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旗下的品牌策略与创意传播团队,曾推出LPL《无畏竞巅峰》等案例。

“5月4日,我在各个互联网平台发视频向B站质疑。”方文告诉读特新闻记者,在5月3日下午,他无意中在朋友圈观看了B站短片《大魔术师》后发现,该短片摘取了自己大纲中的创意核心“黑流量制造产业揭秘”、角色设计“资深黑流量制造专家”及叙事主题“以资深黑流量专家之口来揭露黑流量制造方法”。

《大魔术师》短片截图。

方文就《大魔术师》疑似抄袭部分进行整理分析的图片。(该图片由方文提供)

对于事件后续是否会影响方文工作,其表示广告业务只占自己工作一部分,更多的重心在独立电影艺术创作上。他认为,此事不仅不会影响自己的职业生涯,反而可以让自己以后更好为客户服务,同时勇于发声的行为或能让其他创意劳动者获得更好的工作环境。

B站与Blank回应:短片是原创,未剽窃

5月5日,B站《大魔术师》项目组回应称,他们团队于4月2日便确定了短片的创意方向,明确创意框架和主要内容,不存在剽窃抄袭。他表示,在给投标者的需求文档中明确了参考片为2001年贺岁电影《大腕》经典片段,并将相关资料予以公示。

《大魔术师》项目团队发布的声明。

中标方Blank在5月5日也发声明,表示所有原生创意和文本创作均由Blank及B站共同完成。Blank表示,B站品牌方的需求文档非常详尽,已经界定了整个影片的主题立意和大致创意框架。其中《大魔术师》参考了《大腕》中精神病人讽刺片段,将营销背后的乱象和真相抽象出来,给观众连续性的精神打击,达到警示作用。Blank回应,4月3日当晚B站便确认合作意向,随后Blank便开始完成网络乱象的收集工作。

记者发现,Blank声明中的工作截图,文档的时间均为4月5日及之后。为进一步了解真相,读特新闻记者分别向B站及Blank邮电采访内容,截至发稿并未得到回应。

对此,方文并不认可。他表示,B站回应中并未公布早期的中标方案。“将我一小时便提交的大纲与中标方Blank经过5日细化后的大纲进行对比失之偏颇。”他表示,自己质疑B站的采购流程是否合规,并希望其内部启动调查。目前,方文明确表示,只接受B站公共关系部门的沟通,不再与B站《大魔术师》项目组人员进行沟通。此外,他于5月6日收到来自B站的律师函。

律师解读:自媒体时代知识产权困境

对此,有网友表示,看完短片后,除了“黑流量制造团队的老大”人设外,其他感觉创意不太一样;也有人表示,B站给予的需求文档中有明确指向性,不好定义原创性;还有不少网友支持维权,同时呼吁所有创作者尊重原创,维持良好的创作环境。

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律师、专利代理师曹鋆告诉读特新闻记者,“洗稿”原义是利用规避手段,对稿件多次编辑、多处发布,隐藏真实来源,从而规避著作权侵权审查。

在创意产业中,如何界定创意的原创性和抄袭的界限?曹鋆表示,我国《著作权法》采用的是“思想与表达二分法”,保护的是创意的表达,而不是仅停留在思想层面的创意。而“洗稿”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利用思想型:保留创意思想,而文字语言截然不同;利用表达形式型:调整语序、结构、删除不重要的文字等;利用结构型:采用相同的因果逻辑结构等。其中,利用思想型较难认定为侵权,因此,判断 “创意”是原创还是抄袭,首先,要判定争议双方的“创意”是否都有明确的表达形式。

对于《大魔术师》洗稿争议事件,曹鋆认为,若无其他关键证据,从现已公开的相关信息来看被认定侵权的可能性较低,建议主张侵权的一方进一步收集短片脚本不具有独创性的证据,而建议另一方从时间线上不存在接触的可能、表达上不存在实质性相似的情况进行抗辩。

同时曹鋆也表示,此次事件是当前自媒体时代遭遇的知识产权困境的一个缩影。“包括‘洗稿’在内的诸多新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具有传播速度快、发布范围广、隐蔽性强、侵权成本低、侵权认定难等特点,权利人往往维权困难。”他建议,互联网企业应重视招投标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管理,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招投标,开标过程透明化,从源头上治理“洗稿”的问题。

编辑 钟诗婷 审读 伊诺 二审 张玉洁 三审 刘思敏

(作者:读特新闻记者 黄泽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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