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7月起将再降工伤保险费率,参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记者 庄瑞玉
2016-05-27 06:09

32_gz84c___jpg

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行了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听证会。记者了解到,从今年7月起,我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将按照8类工伤保险行业费率缴费,将比目前的3类更精准更细化,工伤保险总体费率有望实现下降30%左右,而参保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受费率调整的影响。

6月前已为企业减负5.15亿元

据介绍,我市工伤保险目前按低风险行业、较高风险行业、高风险行业3类缴费。为了给企业减负,自2012年7月1日起,我市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准费率统一下调了20%。从去年10月1日起至今年6月30日,我市又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参保单位按原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50%下调费率。下降费率后,工伤保险一类、二类、三类行业参保单位的基准费率分别调整至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6%,在此基础上还可以按规定确定各参保单位向上或向下的浮动费率。据测算,2015年10月至今年6月全市用人单位累计少交工伤保险费达5.15亿元。

“浮动费率”是指市社保机构在用人单位按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的工伤保险费收支率和工伤事故率等因素,核定其在本年度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简单地说,就是对工伤事故多发企业,下一年将在原缴费比例的基础上提高其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对无工伤事故或工伤事故较少的企业,下一年将在原缴费比例的基础上降低其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

总体费率还有望继续下降30%左右

而国家最新规定,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依次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货币金融服务等为一类,批发业、餐饮业等为二类,食品制造业、娱乐业等为三类,医药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为四类,家具制造业、建筑安装业等为五类,渔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为六类,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核燃料加工业等为七类,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等为八类。

7月1日起,我市将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要求,实施新的8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在基金收支平衡的基础上,实现总体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水平的目标,参保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的影响。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拟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14%至1.14%不等。调整后,我市工伤保险总体费率有望实现下降30%左右。

按照国家规定,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一类行业分为3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我市将根据8类行业基准费率实施情况,于2017年制定实施8类工伤保险行业浮动费率政策,进一步降低工伤预防做得好的参保单位费率。浮动费率政策实施后,二类至七类行业最低可以下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

编辑 钟润生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