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的最大作用
是规避风险
即花较少的保费
来避免更大的经济损失
却有“有心人”钻空子
以此牟利
通过伪造事故现场、故意制造碰撞事故、以其他车辆事故定损照片等方式,骗取保险理赔款,属于保险诈骗。
作为保险理赔经理与顾问,涉案人员为了一己私利,明知骗保乃违法行为,仍知法犯法,通过不正当途径与手段牟利,最终,也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企业员工进行违法犯罪行为,企业也应当反思。此案中,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启动了为三个月的企业合规整改考察,法院根据企业合规进展情况,对涉案人员做出了相应处罚决定。
普法君希望大家通过此案能够警醒自我,引以为戒,切勿为一时利益,做出违法行为!
编辑 詹珊珊 审读 曾锐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