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获评2022年度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A级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2023-07-06 16:18

7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发布。据悉,广东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地市认真组织开展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会同本省有关单位及相关领域专家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质量工作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级A、B两级。

据悉,A级为广州、东莞、江门、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清远、中山、肇庆、茂名。B级为河源、汕头、韶关、汕尾、梅州、湛江、揭阳、阳江、潮州、云浮。以上结果同时通报广东省纪委监委和广东省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

(原标题《深圳获评2022年度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A级》)

编辑 葛墨含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范锦桦 三审  陈晨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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