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正式启动
深圳特区报记者 严俊伟 通讯员 粤水轩
2023-06-28 20:59

6月28日,广东省水利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召开视频会议,按照水利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工作部署,启动广东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广东省水利厅厅长王立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碧艳,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粤贵,广东省公安厅打击走私局局长韩胜强,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陈春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刘中春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五部门关于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介绍广东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日前,水利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全国范围内的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该行动聚焦河湖安全保护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水利部门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据了解,为推动广东省河湖安全,确保专项执法行动见效。广东省水利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共同制定了《广东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据悉,本次专项执法行动聚焦河湖安全保护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同配合,依法打击各类水事违法犯罪行为,立案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全面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指导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加大河湖水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为广东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会议强调,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聚焦防洪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河道采砂管理、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保卫等重点领域,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并开展核查。依法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充分发挥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执法和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机制作用,实现各部门协同一体推进,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专项执法行动情况的督促检查,采取层级交办、挂牌督办、集中督办等措施推进案件查处工作;对移交(送)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要进行跟踪检查或抽查;对重大违法案件、拒不停止或者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重大违法案件,要实施挂牌督办、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人抓、宗宗有落实。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和执法协作,形成行业监管、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强大合力,共同守护河湖安全,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更加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原标题《广东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正式启动》)

编辑 刘悦凌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许家宜 三审 朱玉林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严俊伟 通讯员 粤水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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