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变造车牌为逃停车场缴费,龙岗交警部门迅速查处
深圳特区报记者 罗实宜 通讯员 刘松超 文/图
2023-05-15 11:45

近日,深圳交警接到网友举报,在龙岗区吉祥路一小区路口,有人将车停在路边“换号牌”,将车牌号的最后一位号码改成了“B”。

接到举报后,龙岗交警立即开展核查,交警发现该车真实号牌为粤B****N。4月17日16时46分许,张某康在某小区停车场内将涉事车辆车牌号的“N”改为“B”,而这一幕正巧被网友拍下。不久后,张某康驾驶车辆驶出停车场后靠边停车,恢复原号牌模样。前后十分钟不到,两次给车牌“变脸”,其行为已涉嫌伪造、变造号牌,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掌握情况后,交警迅速联系当事人前往交警队接受调查。问其为何要变造号牌,其称因为进出停车场停车要缴费,之前在网上看到伪造号牌可以逃费,出于好奇,便购买了一个字母“B”的塑料片,在出停车场前将它黏在车牌上,想看看能不能扫开停车场的闸。目前,龙岗交警已针对张某康实施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拘留的处罚。

龙岗交警提醒:自制车牌、使用他人车牌、用贴纸来变造、伪造车牌等统统都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三万元罚款;(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三)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做到遵守交通法规做文明“驶”者,切勿以身试法。

编辑 姚静霞 二审 汪新林 三审 刘思敏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罗实宜 通讯员 刘松超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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