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冯大美
为促进区域产业融合、协同发展,加快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关于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五个方面21条政策举措,为新阶段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搭起了政策框架。本期“思与辨”就该问题进行讨论。
■ 主持人:赵 鑫
■ 嘉 宾:李长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博导)
周余义(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湾区经济与产业规划研究所执行所长、主任研究员)
赵 超(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校刊编辑部副主任、教授)
《若干措施》将区域协调发展放在了广东推进高质量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
主持人:《若干措施》出台有何意义?
李长安:广东是中国最发达、最富裕的地区之一,但与此同时,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也是广东的基本省情。因此,大力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就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此次《若干措施》的出台,有助于推动产业在省内有序转移,解决粤东粤西粤北内生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促进区域产业融合、协同发展,同时积极探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和模式。
周余义:《若干措施》出台的核心意义在于将区域协调发展放在了广东推进高质量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已经成为现阶段制约全省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广东出台《若干措施》,建立“1+N”产业转移政策体系,打出推动产业转移的“组合拳”,为粤东西北地区更好承珠三角的产业转移提供了政策保障,为进一步优化“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提升全省范围内的资源配置水平和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能力,实现全域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条件。
赵超:《若干措施》是促进广东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若干措施》通过推进产业有序转移,更好地利用粤东西北的资源优势,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和珠三角地区产业融合、协同发展,加快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的产业合作分工和协作联动格局。
《若干措施》是推动粤东西北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当前粤东西北地区发展相对落后,很大程度是因为产业基础薄弱,产业发展不足,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短板。《若干措施》通过推动珠三角地区产业有序转移到粤东西北地区,突破瓶颈制约,形成新的产业形态和模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链优化升级。
发展“飞地经济”是市场所需、政策所向,未来大有可为
主持人:《若干措施》提出,支持珠三角各市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探索布局建设“飞地经济”,这说明什么?如何进一步推动“飞出地”和“飞入地”的产业合作,让“飞地经济”真正实现“双向奔赴”?
周余义:一方面,这充分说明了“飞地经济”模式是可行且有效并在不断优化升级的模式。广州、深圳等城市已经在粤东西北布局了一大批不同类型的产业转移园区,在体制机制建设、园区开发运营、核心产业导入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为现阶段进行更大范围的复制推广奠定了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在高质量发展阶段,作为发达地区的珠三角各市进入了新一轮产业转移的窗口期,发展“飞地经济”是市场所需、政策所向,未来大有可为。
继续推进“飞地经济”发展,需要更好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协同作用。政府方面,要加强顶层设计,坚持规划先行,加强统筹,避免重复建设、无序竞争,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激发“飞出地”与“飞入地”共建共享共赢的活力与动力;市场方面,要妥善做好国企、民企、外企以及商会、行业协会等的分工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合力确保产业转得出、落得实、发展好。
赵超:首先是推动产业转移的需要。“飞地经济”双方按规定以适当方式分享收益,有利于引导更多珠三角地区产业向粤东西北地区有序转移。其次是促进产业融合的需要。“飞地经济”以“总部+基地”“研发+生产”“前店+后厂”等方式促进产业合作,推动形成双方携手共进的融合发展格局。再次是粤东西北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发展“飞地经济”有助于“飞入地”提升管理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第四是促进广东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发展“飞地经济”,能够带动“飞入地”产业升级、就业增长和科技创新水平提升,促进粤东西北地区经济发展,进而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李长安:“飞地经济”的本意是指两个互相独立、经济发展存在落差的行政地区打破原有行政区划限制,通过跨空间的行政管理和经济开发,实现两地资源互补、经济协调发展的一种区域经济合作模式。对于区域经济发展差别明显的广东来说,大力发展“飞地经济”是符合省情的、有助于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选择。目前,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多个产业园逐渐形成“总部+生产基地”“研发+生产基地”的合作模式,深圳要继续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合作共赢”,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和地方政府积极性,从而有效促进企业以及转出地、转入地政府在产业有序转移中实现合作、互惠、共赢,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给予政策支持,使深圳企业成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助推器”
主持人:深圳应该在哪些方面主动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赵超:推动产业转移。给予产业有序转移到粤东西北地区的深圳企业在信贷融资担保、工业用地指标、企业人才补贴等方面的支持,使深圳企业成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助推器”。
助力完善产业链条。建立以深圳为主体的合作产业链长,帮助粤东西北重点产业找准产业链缺失和薄弱环节,建立补链强链时间表和任务书,支持其抓好补链、强链工作。
助力提高产业创新水平。鼓励深圳高校和企业到粤东西北地区建立新型科技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孵化基地、创新空间等,帮助当地汇集创新资源,提高产业创新水平。
李长安:近些年来,深圳在促进省内区域产业融合和经济协同发展上起到了良好的带头作用,创造了跨区域协调合作的新模式。深圳应继续遵循产业发展趋势与规律,建设产业园区,引导有需求的深圳企业前往“飞地”做大做强,为园区所在地经济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和强劲动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周余义:一方面,深圳要继续发挥“飞出地”的产业优势,支持更多领域、更大规模企业将生产制造环节、新产品线转移到粤东西北地区,同时吸引这些地区有条件的企业在深设立“反向飞地”,做强总部、研发、销售等产业环节,合力推动“总部+基地”“研发+生产”“生产+服务”的联动发展模式行稳致远,实现双向资源配置和产业质量双提升;另一方面,发挥深圳的经验优势,支持深圳企业及商会、行业协会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其他城市的产业合作中去,在园区开发、产业落地、政策支持等方面贡献深圳力量。
(原标题《优化产业布局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编辑 黄小菊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高原 三审 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