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打造法治城市示范 ——六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2022-11-04 08:03
摘要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法治建设单独作为一个部分进行专章论述、专门部署,这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作出了战略部署。

深圳被赋予法治城市示范的战略定位,肩负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重大使命。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奋力打造法治城市示范,是深圳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基础工程和根本途径,是深圳新征程上推动全过程和各领域高质量发展、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坚强保障,也是深圳牢记先行示范使命、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的必然要求。

用足用好立法权,完善法规框架。立法权优势是深圳改革发展的重大优势。深圳实现法治示范的关键抓手是立法示范,最重要途径是通过立法创新回应社会需求、服务“双区”建设。深圳必须以强烈的创新勇气,面向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与法治建设的现实需求,在要素市场化配置、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高水平开放型经济、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等重要领域,用好立法权和变通规定,深耕细作,全力推动出台全国首创性、引领性法规,不断提升立法的系统性、协调性、前瞻性,塑造出适合于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合作的立法模板,为大湾区乃至全国提供示范性立法样本。

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作为首批获评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深圳要向法治政府建设“深水区”挺进。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的依据,努力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通过引入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制度,努力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继续深化强区放权改革,进一步优化市、区、街道三级行政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快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等等,深圳已经率先启程,仍需奋力前行。

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捍卫社会公平正义。深圳探索司法改革先行示范路径,屡获全国好评。继续发挥司法改革“试验田”作用,要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聚焦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关键环节,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必须健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打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

加快建设法治社会,让法治成为全社会共同信仰。深圳人员流动性强,新市民基数庞大,必须持续做好对新市民的服务和引导,通过发放手册、集中培训、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帮助新市民尽快提升规则意识、法治意识。加快推进信用立法和标准建设、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体诉讼制度,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等等,都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

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已经全面开启。深圳要以先行之姿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向着法治城市示范不断迈进,努力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圳篇章。

(原标题《全力打造法治城市示范——六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编辑 编辑-黄力雯(客户端)审读 韩绍俊审核 特区报-张雪松,特区报-甘霖
(作者: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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